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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二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各市、县 (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十二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福建省“十二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 (二○一一年五月)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发展目标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学前教育 二、义务教育 三、普通高中教育 四、职业教育 五、高等教育 六、终身教育 七、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 八、教师队伍建设 九、教育交流合作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大力推动教育体制改革 二、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三、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 四、加强组织领导 前 言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贯彻实施《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和提前三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是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率先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行列的重要时期,也是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以及转变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编制和实施《福建省“十二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对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具有重要作用。 本《规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体现《福建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和《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并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2010-2012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实施意见》以及其他专项规划相衔接,主要阐述政府对教育发展与改革的战略意图和工作重点,明确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力求体现前瞻性、针对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本《规划》的基期为2010年,规划期为2011-2015年。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改革开放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上下坚定不移地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大力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教育发展取得了历史性跨越。“十一五”期间,全省教育改革发展在以往的基础上又迈上了新台阶。 建成了比较完整的教育体系。着力提高教育覆盖面和普及水平,适龄幼儿入园率达89.45%,每万人口在园幼儿数连续位居全国第2位,小学学龄人口入学率达99.98%,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达98%,覆盖全省人口83%的地区实现“双高普九”目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提高22个百分点,达到83.4%,基本完成高校布局调整和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建设任务,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每万人口普通高校在校生数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高考录取率达到了80%,建成了基本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国民教育体系。认真实施《福建省终身教育条例》,学习型组织建设、社区教育多形式开展,继续教育、老年教育蓬勃发展,奠定了终身教育体系的良好基础。国民人均受教育年限达9.4年,全民受教育程度明显提高。 教育公平迈上新台阶。率先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免费,建立了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完整的助学体系,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学生,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中职学生实施生活费补助、推行“免费营养早餐工程”,免除中职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88%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位居全国前列,建立了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各类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得到有力保障。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和农村寄宿制学校等工程,全面消除中小学d级校舍危房。 教育质量稳步提升。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稳步推进,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得到重视和培养。积极推进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立了51个职教集团,技能型人才培养水平得到较大提高。高校学科专业建设得到加强,新增博士点78个、硕士点324个,国家重点学科达42个,实施省部共建厦门大学、华侨大学。5年来高校科研经费增长1.3倍,高校已经成为我省重大科研项目的主要承担者,重大科技成果的主要贡献者,科技创新平台的主要依托者,科研创新人才培养与聚集的主要基地和企业技术创新的主要提供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