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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2011]47号
【颁布时间】 2011-06-10
【实施时间】 2011-06-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058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二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教育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全省财政性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重连续九年居全国首位,全省财政性教育经费从2001年95.21亿元增加到2010年391.33亿元,年均增长17%。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建立“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表彰制度,率先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提高到城市学校水平。高度重视并大力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教师队伍数量基本满足教育教学需要,教师队伍素质不断提高,教师队伍年龄、学历、职称结构趋于合理。“教育督导”制度全面实施,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教育管理体制基本形成。

  

  闽台教育合作交流拓展新领域。成立海峡两岸职业教育交流合作中心,大力推进和统筹协调闽台职业教育交流、合作和研究工作。打造两岸教育交流品牌,成功举办“三个论坛”、“三个大赛”和“三项活动”等系列活动。加快两岸教育合作实验园区、两岸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两岸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基地的建设。全面实施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率先选派高校学生赴台湾高校学习,扩大对台招生,累计近4000名台生来闽高校就读。

  

  “十一五”以来,我省教育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但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省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期盼还不相适应;教育观念相对落后,素质教育推进困难,人才培养模式不适应时代发展和学生成长的需要;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不足,义务教育发展不够均衡,职业教育吸引力不强,高等教育总体水平不高,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较弱;教育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教育结构不尽合理,投入总体不足,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尚未得到完全落实;迫切需要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十二五”时期,我省发展面临国家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重大战略机遇,人力资源越来越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资源,教育事业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要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战略目标,关键靠人才,基础在教育;只有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培养一大批高素质的劳动者,才能真正做到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创新引领发展。要认真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领域的热点问题,必须着力促进教育公平发展、均衡发展、优质发展;只有主动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人口、就业等形势的变化,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要贯彻落实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发展任务,到2020年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率先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行列,关键在“十二五”。各级政府、广大教育工作者和全社会要增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紧迫感和历史责任感,以优先发展作为战略方针,以育人为本作为根本要求,以改革创新作为强大动力,以促进公平作为政策导向,以提高质量作为核心任务,以服务大局作为主要宗旨,努力开创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局面。

  

  

专栏一:“十一五”教育发展目标完成情况

指 标

2005年

2010年

“十一五”预期目标

幼儿入园率

84.81%

89.45%

85%

小学入学率

99.79%

99.98%

-

初中阶段入学率

95.03%

98%

98%

高中阶段入学率

61.38%

83.4%

80%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19.17%

26.6%

25%

人均受教育年限

7.66

9.4

9

注:1.幼儿入园率=在园幼儿数/3-5岁年龄组人口数

2.小学入学率=小学在校生总数/6-11岁年龄组人口数

3.初中阶段毛入学率=初中在校生总数/12-14岁年龄组人口数

4.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中等职业教育(含技工学校)在校生总数/15-17岁年龄组人口数

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高等教育学生总数/18-22岁年龄组人口数

其中:高等教育学生总数=研究生数+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在校生数+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在校生数+其他各类高等教育在学人数(含军事院校本专科在校生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学人数、网络教育本专科在校生数、电大注册视听生人数、学历文凭考试在校生数、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博士学位人数)

6.人均受教育年限是指15岁以上国民人均受教育年限。



  

  

专栏二:“十一五”教育发展相关指标增长情况

指标

2010年

比2005年增长提高

中职在校生(万人)

62.4

12.6%

高职在校生(万人)

28.2

40%

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在校生(万人)

64.7

59%

在学研究生(万人)

3.1

59%

小学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教师比例(%)

74.2

25.7

初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比例(%)

74.7

39.2

普通高中具有本科学历教师比例(%)

94.6

15.4

中职学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比例(%)

84.2

20.4

高校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比例(%)

56.5

24.6

中职学校专业教师“双师型”比例(%)

39.2

13.8



  

  

专栏三:“十二五”期间福建省各受教育阶段人口变动情况

年份

人口数(单位:万人)

学前教育

阶段

(3-5岁)

小学教育

阶段

(6-11岁)

初中教育

阶段

(12-14岁)

高中教育

阶段

(15-17岁)

高等教育

阶段

(18-22岁)

2011

130.3

243.3

114.3

132.9

296.9

2012

130.9

246.5

116.0

121.9

271.7

2013

130.8

251.2

118.7

115.4

253.2

2014

131.6

254.6

119.0

114.3

237.3

2015

132.4

257.6

119.9

116.0

222.6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福建发展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主题,以内涵发展和结构优化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快教育强省建设步伐,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智力支持、知识贡献和人才保证。

  二、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教育发展的目标是:着力提高人才培养水平,着力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着力推进教育内涵式发展,着力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到2015年,各级各类教育总量基本满足需求,力争教育发展主要指标进入全国前列,建设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教育质量整体提升,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教育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学习型社会初步形成。

  (一)基本实现普及学前到高中阶段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3%,全面解决“入园难”问题;全面实现“双高普九”任务;优化发展普通高中,积极发展中等职业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0%;实现特殊教育向学前和高中阶段“两头延伸”;“教育强县”达40个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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