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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新兴产业重点企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关于支持新兴产业重点企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关于支持新兴产业重点企业加快发展的 实施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十届十四次全会决策部署,围绕“三区三城”总目标、总定位,建设新城市、集聚新人才、发展新产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现就贯彻发展新兴产业第一方略、支持新兴产业重点企业加快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支持新兴产业重点企业加快发展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一)支持新兴产业重点企业加快发展是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选择。 苏州既是工业大市,正处于工业化后期,又是资源小市,人口密度、环境容量、土地开发强度等资源承载力都已接近上限。苏州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重中之重是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关键是要在发展新兴产业上取得根本性突破。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引导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而发展新兴产业的“落脚点”是企业,企业强则产业强,只有切实做强做大以规模优势企业和成长型企业为代表的全市新兴产业重点企业,才能真正做强做大全市新兴产业。 (二)支持新兴产业重点企业加快发展是发挥区域比较优势,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的现实途径。 后危机时代,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已成为世界主要发达国家抢占新一轮经济和科技发展制高点的重大战略。深度融入经济全球化的苏州,必须顺应国内外新兴产业蓬勃发展的大趋势,以发展新兴产业为第一方略,充分发挥我市工业总量大、影响广、开放度高、产业链较为完整等比较优势,在迅速壮大新兴产业总量规模的同时,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引领新兴产业发展的创新型龙头企业(集团),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成长性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形成新兴产业发展的集群优势,全面提升在全球经济体系和国际分工中的竞争能力,在日趋激烈的国内外竞争中掌握主动权。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现代经济为特征的高端产业城市为目标,以转型升级为主线,以创新发展为动力,集中力量、集中资源、狠抓落实,着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着力推进新兴产业载体及其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着力构筑人才高地,着力突破关键技术,着力扩大市场需求,全力扶持新兴产业重点企业迅速做大做强,加快创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产品,培育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型龙头企业(集团),打造一批居全省、乃至全国行业首位的新兴产业基地和产业集群,形成技术进步与产业升级相互促进的新格局,使新兴产业成为引领全市“十二五”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和最强大的增长极,为“三区三城”建设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把苏州建设成为全球重要的、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和高技术含量的新兴产业制造中心。 (二)奋斗目标。到2015年,全市新兴产业产值突破2.5万亿元,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达到50%;年产值10亿元以上企业的产出占全市新兴产业产值比重超过50%;培育年销售收入超50亿元的企业120家,其中超百亿元的企业20家、超千亿元的企业3家;培育创新型龙头企业(集团)100家;新兴产业企业创新能力和自主核心技术拥有量得到全面提高,企业授权发明专利中新兴产业发明专利量占比达到40%以上。 三、主要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由市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市工业转型升级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支持全市新兴产业重点企业加快发展工作。联席会议由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地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及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联席会议在支持新兴产业重点企业加快发展方面的主要工作任务是:研究制定年度发展目标,组织实施新兴产业倍增发展计划,每年对全市新兴产业的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目录进行调整并予以颁布,协调解决重点企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推进落实重大项目,组织开展督查考核。各地也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更好地协调和推动本地新兴产业重点企业加快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