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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无锡市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年)的通知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无锡检验检疫局、无锡军分区后勤部《无锡市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四日 无锡市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年) 市卫生局 市发改委 市经信委 市教育局 市科技局 市公安局 市财政局 市商务局 市文广新局 市旅游局 无锡检验检疫局 无锡军分区后勤部 (2011年7月) 疟疾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寄生虫病。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我国决定从2010年起全面开展消除疟疾工作,到2020年全国实现消除疟疾的目标。为切实做好我市疟疾防治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和单位江苏省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112号)要求,结合疟疾流行特点和防治工作实际,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进一步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依靠科技进步,充分利用各类资源,全面开展消除疟疾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各项目标。 二、疟疾流行特点与流行区分类 我市属疟疾的非恒定性和低流行区域,以间日疟为主,主要传疟媒介为中华按蚊。经过多年综合防治,我市消除疟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2005年达到了卫生部确定的基本消灭疟疾标准。近年来,全市疟疾疫情时有波动,但发病率呈下降趋势,连续多年控制在0.5/万以下。卫生部根据2006-2008年疟疾疫情报告,确定疟疾流行区以县为单位分四类:一类县(区)为3年均有本地感染病例,且发病率均大于或等于万分之一;二类县(区)为3年内有本地感染病例,且至少1年发病率小于万分之一;三类县(区)为3年无本地感染病例报告的流行县;四类县(区)为非疟疾流行区。对照上述标准,我市9个市(县)、区中,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新区为二类县(区);滨湖区、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为三类县(区);无一类县(区)和四类县(区)。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12年,全市实现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到2015年,全市达到消除疟疾标准,并继续开展巩固监测工作;到2018年,全市通过省消除疟疾考核认证;到2020年,巩固消除疟疾达标成果,确保疫情不反复。 (二)阶段目标 1.到2011年, 4个三类县(区)(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滨湖区)和3个二类县(区)(锡山区、惠山区、新区)实现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的目标,2014年底前达到消除疟疾标准。 2.到2012年,江阴市、宜兴市实现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的目标,2015年底前达到消除疟疾标准。 3.到2015年底,所有市(县)、区达到国家消除疟疾标准,并继续开展巩固监测工作;到2018年,全市通过省消除疟疾考核认证;到2020年,巩固消除疟疾达标成果,确保疫情不反复。 (三)工作指标 1.技能培训 (1)市、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从事疟疾防治相关业务人员,接受过疟疾防治知识及消除疟疾工作技能培训的比例:2012年达到95%以上;2015年达到100%。 (2)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妇产、儿童、传染等专科医院从事内科、妇科、儿科、急诊科、感染性疾病科等临床专业的医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医生以及二类县的村卫生室医生,接受疟疾防治知识和诊断、治疗技能培训的比例:2012年达到95%以上;2015年达到100%。 (3)市和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妇产、儿童、传染等专科医院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相关检验人员,接受疟原虫血片镜检技能培训的比例:2012年达到95%以上;2015年达到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