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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连云港市政府
【发文字号】 连政办发[2011]106号
【颁布时间】 2011-07-01
【实施时间】 2011-07-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076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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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农校对接。积极引导学校、宾馆饭店、集体食堂等与“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建立长期稳定、互利合作的产供销关系。

  

  4. 平价商店建设。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主渠道作用,综合运用政府推动、财政补贴、挂牌竞争、价格监管等手段,加快平价商店建设,积极发展社区“菜篮子”产品平价直销点,推动超市、农贸市场设立粮食、食用油、肉禽蛋、蔬菜、食糖5大类平价专销区,到2015年基本形成覆盖市区社区、超市和农贸市场的平价商店网络,建立完善的平价商店准入、扶持和运营政策管理体系。

  

  5. 绿色通道建设。严格落实和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确保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畅通,对持有通行证且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在国家和省、市规定范围内实行“不扣车、不罚款、不卸载”政策,允许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24小时进城通行和便利停靠。

  

  (三)市场建设工程

  

  1.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市区农贸市场。按照“政府组织、重心下移、以区为主、分类改造”和“市场化运作、政府扶持、国有集体控股”的原则,加快制定市区农贸市场建设规划,通过内部提升、原址改造、搬迁移建、规划新建等方式加快农贸市场建设。

  

  2.做大做强专业批发市场。支持“菜篮子”产品规模化生产基地根据需要统筹规划新建产地批发市场,推进现有产地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加快建设市场信息系统、质量安全检测系统、电子结算系统、冷藏保鲜设施、加工配送设施和垃圾处理设施。全面推进城市批发市场在基础设施、管理、技术等方面升级改造,建立灵敏、安全、规范、高效的“菜篮子”产品物流和信息平台。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规划引导,加快规划建设东部城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实施各项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

  

  3.加快建设和改造市区农贸市场。支持农贸市场在场地环境、设施设备、追溯平台、规范管理等方面实施标准化建设。到2015年每年新建2-3个农贸市场,改造4-6个农贸市场,推动农贸市场实现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安全化。

  

  (四)储备保障工程

  

  1. 建立保障体系。继续完善重要“菜篮子”产品储备制度。根据生产发展和消费需要,适时调整储备规模,完善收储投放机制。根据本地生产消费特点,完善地方“菜篮子”产品储备体系,统筹产销平衡,维护市场稳定。培育一批“菜篮子”骨干企业,建立以本地生产和外埠货源集聚为依托,以专业批发市场为枢纽,以超市、农贸市场和规范连锁店为基础的市场供应网络体系。鼓励和引导新建冷链仓储设施,提高“菜篮子”产品保供储备能力。

  

  2. 强化六大储备。充分发挥“菜篮子”工程专项资金的杠杆功能,通过财政贴息和支付仓储费用等方式,巩固猪肉、蔬菜、食用油、食用糖、水产品、鸡蛋等“菜篮子”产品储备市场。根据生产发展和消费需要,适时调整储备规模,完善收储投放机制,统筹产供需平衡,维持市场稳定。

  

  3. 建立健全风险应对机制。建立“菜篮子”产品生产和供应平衡调节机制,通过信息引导生产,避免总量供求失衡和价格大幅波动。出现局部性供过于求时,支持批发市场、龙头企业等入市收购,异地远销;局部供不应求时,支持流通企业跨区域调运并促进生产恢复。参照粮油等农作物政策性保险做法,加快建立“菜篮子”产品生产保险制度。制定完善“菜篮子”市场应急预案,做好“菜篮子”主要产品的价格监控、货源组织和市场供应。

  

  (五)食品安全工程

  

  1.强化“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和完善“菜篮子”产品的产地环境监测网络,加大农资和农渔业投入品监管力度,杜绝不合格“菜篮子”产品人市销售。健全动植物病虫害测报预警与防治机构,加快形成高效运转、快速反应的动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体系。

  

  2.完善“菜篮子”产品安全检测网络。进一步加强农产品产地准出检测工作,建立蔬菜、畜产品、水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加快完善联网检测点。配备各种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重点检测生猪“瘦肉精”、蔬菜农药残留和兽药残留。推进“菜篮子”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切实把好食品加工、流通、销售环节质量安全关。

  

  3.建立“菜篮子”产品全程质量追溯体系。在“菜篮子”产品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建立完善的农产品全程质量追溯信息采集系统,逐步形成产地有准出制度、销地有准入制度,产品有标识和身份证明,信息可得、成本可算、风险可控的全程质量追溯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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