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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连云港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十二届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七月一日 连云港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意见 为建立健全“菜篮子”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长效机制,不断满足城乡居民对“菜篮子”产品日益提高的消费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0〕18号)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62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相结合、产区与销区统筹发展、能力建设和机制创新并重、生产发展和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原则,大力实施“菜篮子”生产基地规模工程、绿色畅通工程、市场建设工程、储备保障工程、食品安全工程、产供需信息工程等六大工程,实现生产稳定发展、产供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市场波动可控、农民稳定增收、市民得到实惠的可持续发展轨道,更好地满足人们群众日益增长的需要。 二、目标任务 经过5年建设,实现全市“菜篮子”生产布局合理,市场供应更加丰富,物流更加便捷畅通,供应保障、应急调控、质量监管能力明显增强,达到“一控两低三高”的总体目标,即市场可调控,流通成本低、市场价格低,基地建设标准高、市场改建标准高、质量安全标准高。 三、工作重点 我市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重点是:加强生产能力建设,夯实稳定发展基础;以现代物流和信息化为重点,推进市场体系建设;转变发展方式,提高质量安全水平;完善调控保障体系,提高科学发展水平,主要实施六大工程。 (一)生产基地规模工程 1.建设高标准、生态型蔬菜基地。按照巩固提升老基地、拓展建设新基地的思路,在城郊加快建设一批设施化、集约化的高标准、生态型“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落实菜田最低保有量制度,全市蔬菜种植面积稳定在180万亩以上,到2015年市郊叶菜生产基地新增2000亩,市区常年菜田达到3.5万亩。按照“市郊为主、四县为辅、择优动态调整、品种结构合理,优先供应城区”的原则,大力扶持重点蔬菜生产基地和示范园,即:蔬菜种植规模连片面积100亩以上且总种植面积500亩以上,或者现有一定规模且拟新建、扩建大棚面积不小于50亩,种植品种以大白菜、青菜、黄瓜、西红柿、青椒、土豆、四季豆、茄子等常规品种为主。 2. 稳定发展畜禽生产基地。建设一批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及环境保护要求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大力发展农牧结合规模化养殖模式,建立标准化、生态化养殖基地。进一步改善生猪饲养管理水平,强化生猪生产的科技含量,确保猪肉自给率100%。推进畜禽养殖加工一体化,重点扶持年出栏商品猪在1万头以上、纳入市级年度计划并与市肉品销售企业签定合同的生猪基地,以及年产量在1000吨以上的蛋禽基地。 3.积极发展高效生态渔业基地。加快对现有老化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步伐,发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大力推广健康养殖技术和养殖模式,积极推广赣榆县海州湾现代渔业园区建设管理模式,积极开展高效设施渔业示范园创建,加快发展连片高效渔业养殖区。 4. 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积极推动蔬菜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组织农户进行标准化生产,提供科技培训、信息咨询、技术指导服务。加快发展“菜篮子”经纪人制度,推动农户统一销售产品,创立“菜篮子”质量安全品牌。 (二)绿色畅通工程 1. 农超对接。鼓励大型连锁超市和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超对接”,促进全市“菜篮子”生产加工企业、合作社与市区大中型连锁企业建立经常性供销关系。推广多种形式的“农超”对接模式,引导大型连锁超市建立农产品直接采购基地。市相关部门制定考核激励办法,每年底考核平价专区运转情况。 2. 农贸对接。鼓励农贸市场与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和生产基地实行“场厂挂钩”、“场地挂钩”。引导农贸市场设立地产蔬菜直销专区,支持本市菜农进场销售自产菜。创建农产品配送中心,鼓励我市农业龙头企业成立“菜篮子”产品配送中心或品牌农产品直销中心。支持在重点集散地和交通枢纽地建设中继性冷藏物流中心,与城区冷藏配送中心形成对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