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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6.孙海良,平禹煤电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事故发生后被免去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职务)。给予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7.殷耀西,平禹煤电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给予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8.陈德亮,中共党员,平煤股份通风处处长。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19.王结实,中共党员,中平能化集团安全监察局禹州监察一处代理处长。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20.梅文泽,中共党员,中平能化集团安监局代理总工程师。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21.杨玉生,中共党员,中平能化集团副总经理。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22.卫修君,中平能化集团党委委员、能源化工研究院院长。给予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处分。 23.梁铁山,中平能化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24.张德乾,中共党员,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察办公室监察一处处长。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25.王连海,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煤矿安全监察办公室主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