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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工业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鼓励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2011〕27号)精神,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推动科学发展”为总揽,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重点项目建设、培育、改造为抓手,以科技创新为动力,坚持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延伸产业链条,促进产业聚集。大力开展对标行动,着力推进节能减排,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促进配套产业发展;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进一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步伐;着力推动企业搬迁改造,促进工业生产力布局向沿海转移,努力推进唐山由制造业大市向制造业强市转变,加快打造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与企业主导相结合。根据国家产业政策,通过投资、减免税、财政资金扶持等多种方式,引领产业投资方向,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激发企业技术改造的积极性。 坚持技术改造与技术创新相结合。支持企业建立“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开展突破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发活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改造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加强对先进技术和设备的引进,特别要强化消化吸收再创新和集成创新,以技术创新促进技术改造。 坚持技术改造与对标行动相结合。鼓励企业对标产业高端指标,制定技术改造路线图,大力实施技术改造,提高产品质量档次,引领行业产品、技术、管理大幅度提升,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 坚持典型示范与全面推进相结合。跟踪推进龙头企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着力延伸与完善产业链条。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市同行业企业实施系统性技术改造,提高综合效益。 坚持技改投入与调整结构相结合。加大技术改造投入,促进节能减排、淘汰落后技术装备,优化存量结构。通过改建、扩建和搬迁改造等多种方式,促进产业向沿海地区、开发区、园区、聚集区聚集,以技术改造加速结构调整进程。 坚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与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相结合。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实现传统产业高新技术化。支持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布局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新兴产业,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优化产业结构。 (三)总体目标 “十二五”期间,我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27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30%以上,占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60%以上。每年动态实施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100项以上,打造“百项技术改造示范工程”,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实现技术创新能力提高。大中型工业企业技术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提高到1%以上,重点企业达到3%;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达到5家、80家以上。重点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突破。 实现技术装备水平提高。钢铁、装备制造、建材、化工、能源等传统产业的重点企业技术装备普遍得到改造,重点企业70%以上装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30%以上装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实现节能减排水平提高。逐步淘汰落后产能。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十一五”末降低16%,工业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降低16%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25%,工业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均削减10%以上,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排放量均削减15%以上,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 实现重点产业集中度提高。钢铁、装备制造、建材、化工等传统产业的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实施技术改造,尽快提高经济规模,大企业(大集团)占整个产业的比重明显上升,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年销售收入超100亿元工业企业达到5家以上;年销售收入超50亿元工业企业达到50家以上;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工业企业达到100家以上。 二、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重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