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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农业部
【发文字号】 农政发[2011]3号
【颁布时间】 2011-07-11
【实施时间】 2011-07-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097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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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在继续做好普法工作的同时,完成对“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和验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切实加强领导。法制宣传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重大任务。“六五”普法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开展的法制宣传教育,并与实施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同步进行,面临新的更高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六五”普法的重大意义,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充分发挥普法或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作用,定期召开会议,认真部署普法活动,严格落实普法责任,确保“六五”普法工作有效有序开展。

  

  (二)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完善考核评估方法和运行机制,加强对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确保“六五”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三)落实经费保障。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同级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支持,将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农业部门也要统筹安排相关经费,配备必要的普法设施,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加强队伍和阵地建设。加强农业部门普法办事机构建设,充实法制宣传教育专职力量,强化职能和手段。加强普法骨干培训,不断提高政治素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推进农业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农业干部培训院校、农广校、农业部门网站及农业报刊、影视等传媒在普法中的作用,通过编写普法读本、开办普法专栏、推出普法节目、开通网络论坛、热线电话等多种宣传形式,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增强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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