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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发文字号】 深建字[2011]203号
【颁布时间】 2011-06-13
【实施时间】 2011-06-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101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深圳市住房保障2011年度计划

[接上页]
六、用地供应目标

  2011年,计划供应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126公顷,其中,安居型商品房用地(含经济适用住房用地)为93公顷,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用地33公顷。

  七、资金安排目标

  2011年,计划安排投资资金为148.6亿元,其中筹建保障性住房投资资金145亿元,货币补贴资金3.6亿元。

  八、质量与品质目标

  实现新增保障性住房项目100%达到《深圳市绿色建筑评价规范》铜级标准,严控工程质量,打造1-2个达到省部级以上工程质量奖项标准的精品工程,并打造2-3个绿色低碳生态示范社区。

  

第四章 2011年度策略指标


  九、筹集建设策略指标

  (一)筹集建设模式。

  积极探索保障性住房引入社会力量筹集建设模式,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为主的保障性住房投融资格局。

  其中,经济适用住房主要采用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组织、社会参与的“bt”模式等方式筹建,竣工后按我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要求,按规定分配给符合条件的保障人群;

  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由住房保障部门组织建设,或通过企业参与的bot、bt等模式筹建,通过贴息、以租养息等方式运营,按规定分配给符合条件的保障人群,同时探索运用公积金、保险资金、信托资金、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等方式拓展保障性住房融资渠道;

  安居型商品房主要采用“定地价,竞房价”或“定房价,竞地价”的方式招标,采取市场化模式运作,按规定由住房保障部门分配给符合条件的保障人群。

  (二)筹集建设区域分布。

  根据保障性住房筹集建设任务要求,对2011年保障性住房筹集建设目标进行区域细分,具体任务分解情况将依据用地安排情况进行调整,具体区域分布情况如下:

  

  2011年度保障性住房区域安排

  单位:万套

  

区域

保障性住房

总计

6.2

市本级

1.94

福田区

0.2

南山区

0.8

盐田区

0.06

宝安区

1.3

龙岗区

1.5

坪山新区

0.4



  十、土地安排

  (一)用地供应渠道。

  2011年,计划供应用地总量是126公顷,其中预计新增建设用地供应76公顷,城市更新等存量用地供应50公顷。

  (二)用地区域布局。

  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进行空间布局指引,可增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区域平衡性,以达到区域保障性住房供需合理化。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的区域布局如下:

  

  2011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位置

  单位:公顷

  

区域

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

总计

126

福田区

8

罗湖区

8

南山区

17

盐田区

3

宝安区

37

龙岗区

37

光明新区

8

坪山新区

8



  

  十一、建设进度

  (一)新开工安排。

  计划2011年新开工保障性住房7.3万套,其中,市本级新开工不低于1.9万套;福田区新开工不低于0.85万套;罗湖区新开工不低于0.12万套;南山区新开工不低于0.44万套;盐田区新开工不低于0.1万套;宝安区新开工不低于0.73万套;龙岗区新开工不低于0.78万套;光明新区新开工不低于0.41万套;坪山新区新开工不低于0.48万套;2011年新增安排筹建6.2万套保障性住房项目新开工不低于1.5万套,其中新增安居型商品房项目开工不少于0.9万套,城市更新新增配套建设开工不少于0.6万套。

  

  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7.3万套开工分解表

  

责任单位

责任套数

尚未开工项目情况

项目数

套数

开工比例

一、“十一五”已安排未开工项目10月30日前开工5.8万套

市本级(含社会单位)

19012

11(社会单位项目8个)

19012

100%

福田区政府

8485

3

8485

100%

罗湖区政府

1190

7

1700

70%

南山区政府

4440

1

4440

100%

盐田区政府

1000

2

1000

100%

宝安区政府

7317

17

11882

62%

龙岗区政府

7800

17

10880

72%

光明新区管委会

4066

8

11523

35%

坪山新区管委会

4761

2

4761

100%

小计

58071

68

73683

78.80%

二、新增筹建6.2万套10月30日前开工建设1.5万套

市规划国土委

9000

新增安居型商品房

35000

25.70%

6000

城市更新配套建设项目

--

--

总计

73071

--

--

--



  

  (二)竣工安排。

  计划2011年竣工保障性住房不低于1万套,其中,市本级竣工不低于0.73万套(含社会单位项目0.7万套),龙岗区竣工不低于0.02万套,光明新区竣工不低于0.15万套,坪山新区竣工不低于0.1万套。

  (三)供应安排。

  2011年,预计供应保障性住房不低于0.76万套,其中,市本级供应保障性住房不低于0.02万套,区级供应保障性住房不低于0.28万套,社会供应保障性住房不低于0.46万套。

  同时,为进一步增加保障性住房实际供应量,加强住房保障力度,各区将通过向社会购租方式筹集保障性住房,统一纳入我市住房保障体系。

  十二、资金安排与货币补贴

  (一)资金安排。

  2011年,计划安排建设资金为145亿元(不含货币补贴),其中通过租售回收资金再投入34亿元,财政新增安排投资为26亿元,吸引社会资金投资85亿元。

  (二)货币补贴。

  2011年,计划对5000户户籍住房困难人群进行货币补贴(已满足审核条件人数为准),安排补贴资金约0.6亿元。

  关于《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决定》规定的各类人才货币补贴发放工作,将通过财政专项安排,预计约3亿元。

  

第五章 政策措施


  十三、贯彻“十二五”规划要求,重点推进人才安居、工程质量、监察责任等政策体系的建立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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