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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发文字号】 国中医药医政发[2011]38号
【颁布时间】 2011-06-30
【实施时间】 2011-06-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104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农村中医药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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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设备配置

  1.基本设备:诊断床、听诊器、血压计、温度计、治疗推车、电冰箱、计算机等。

  2.中医设备:针灸器具、拔罐器具、刮痧器具、电针仪、艾灸仪、经络导平设备、颈腰椎牵引设备、中药熏蒸设备、tdp神灯、中药雾化吸入等设备。

  3.设置中医康复治疗室的,应配备针灸治疗床、推拿治疗床等设备。

  4.根据专科业务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专科诊疗设备。

  5.中药房设备:中药饮片柜(药斗)、药架(药品柜)、调剂台、药戥、电子秤、小型粉碎机、小型切片机、小型炒药机、消毒锅、标准筛、煎药机、包装机、冷藏柜。

  三、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一)中医预防保健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要求,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按照未病先防、既病防变、瘥后防复的“治未病”原则,能在健康档案中记录中医体质辨识内容;能运用中医理论针对不同体质指导农村居民养生保健,并在健康档案中记录。积极运用中医药理论知识,在饮食起居、食疗药膳、情志调摄、运动锻炼等方面,对农村居民开展养生保健知识宣教等中医健康教育。应用中医药方法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和孕产妇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健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养生保健、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对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病患者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积极参与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二)中医医疗

  乡镇卫生院提供基本的中医医疗服务,通过门诊、住院、出诊、家庭病床等多种服务形式,运用中医理论辨证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开展针灸、推拿、拔罐、刮痧等不少于10种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并逐步形成1-2个中医特色专科专病服务。

  (三)中医康复

  针对不同疾病和康复服务对象,制订个体化的中医康复方案,运用针灸、推拿、刮痧、熏蒸、拔罐、敷贴、中药等多种中医药技术方法,对身体、心理和社会功能障碍者开展中医康复服务。

  四、中医药业务指导

  建立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中医药业务指导的长效机制,乡镇卫生院有部门或专人负责,通过组织乡村医生月(周)会、进修培训和业务骨干轮流下派、技术协作等多种方式,对村卫生室中医药业务进行指导。

  

第四部分 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村卫生室是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的网底,是农村居民接受中医药服务的重要场所,对于提高农村居民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和可得性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基本任务

  广泛开展对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的培训,配置中医药设备,积极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等方法手段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人员配备

  村卫生室应配备至少1名以中医为主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有条件的村卫生室应配备执业助理以上资格的中医类别医师。

  三、中医药设备配置

  应配备电针仪、tdp神灯、中医治疗包(箱)(含针灸器具、罐具、刮痧板、艾条等)等中医诊疗设备。有条件的村卫生室可配备中药柜、中药饮片柜(药斗)。

  四、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一)中医预防保健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要求,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开展中医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中医医疗

  通过门诊、出诊、家庭病床等多种服务形式,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的中医药诊疗服务,能提供4种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允许乡村医生自种、自采、自用中草药。

  五、中医药文化建设

  设置中医药文化和科普知识宣传栏,倡导村卫生室在装修装饰上体现中医药文化。

  

第五部分 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


  

  

  农村中医药人才是发展农村中医药事业的关键所在,是促进农村中医药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前提。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要突出实用性的特点,不断满足农村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一、基本任务

  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要以胜任岗位要求为基础,以学习中医药基本理论与基本技术为主要内容,通过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跟师学习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特别注重培养中医全科医生,并引导农村西医人员学习和运用中医药。

  二、培养目的

  为农村培养留得住、用得上的实用型中医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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