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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安监总厅安健[2011]156号
【颁布时间】 2011-07-19
【实施时间】 2011-07-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107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健康“百千万”培训工程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健康“百千万”培训工程的通知

  (安监总厅安健〔2011〕1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加强对石棉、石英砂、木质家具制造等行业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开展百家石棉开采及石棉制品企业、千家石英砂加工企业和万家木质家具制造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业健康培训工作(以下简称职业健康“百千万”培训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职业健康“百千万”培训工程的重要意义

  

  我国石棉、石英砂和木质家具制造行业(以下简称三个行业)的职业危害较为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分别作为全面负责、具体实施职业健康工作的主要力量,在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工作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开展职业健康“百千万”培训工程,提高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职业健康素质,对于深化三个行业的职业危害治理工作,提高职业健康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职业健康“百千万”培训工程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大力推进职业健康培训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总体要求及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贯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职业健康培训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1〕118号)为主线,以学习领会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管理知识为重点,以全面提高三个行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职业健康意识和管理能力为目标,以预防和减少职业病为目的,通过严格培训考核,尽快改变目前三个行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业健康意识薄弱、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不适应职业健康工作要求的状况,为扭转三个行业职业危害较为突出的严峻形势提供技术支撑和管理人才保障。

  

  (二)工作目标。从2011年8月起,用一年时间,培训三个行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1.11万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2.22万人。通过开展职业健康“百千万”培训工程,在三个行业里培养一批职业健康法律意识强、懂职业健康管理的企业负责人和一支素质优良的职业健康管理人才队伍,使全国石棉、石英砂、木质家具制造行业的企业决策者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水平明显提升,职业危害防治能力明显提高,使企业的职业健康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三、明确培训对象,规范组织方式

  

  (一)培训对象。在全国范围内,选择有代表性的100家石棉开采及制品企业、1000家石英砂加工企业和10000家木质家具制造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每个企业2名)。

  

  (二)组织方式。三个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培训由具有职业健康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具体实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石棉、石英砂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指导培训机构的职业健康师资培训;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木质家具制造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

  

  四、严格培训考核,提高培训质量

  

  (一)培训内容。以《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培训教材》为重点,结合各地区和三个行业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教材内容的讲解;新出台的职业健康法律、规范和标准;三个行业的职业危害情况分析及发展趋势;经验交流;典型案例分析等。

  

  (二)培训时间。32-48学时。

  

  (三)考核发证。培训、考核合格后向培训对象分别颁发《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培训合格证书》和《企业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证书式样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制定。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有关职业健康培训机构和三个行业企业,要高度重视职业健康“百千万”培训工程,切实将其列入职业健康工作的重要日程,并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办法,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本辖区内三个行业企业名录,认真组织其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按照要求参加培训;对不按要求参加培训的,严格按照《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3号)进行处罚。培训工作结束后,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在半个月内将职业健康“百千万”培训工程开展情况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三个行业企业要统筹安排,保证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参加培训;同时,要抓好本单位职工的职业健康培训工作,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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