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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安监总厅安健[2011]156号
【颁布时间】 2011-07-19
【实施时间】 2011-07-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107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健康“百千万”培训工程的通知

[接上页]


  (二)强化培训管理。承担职业健康“百千万”培训工程工作的培训机构,要按照规定的培训内容和时间,认真研究培训目标,精心设计培训课程,安排有资质、业务水平高、经验丰富的教师授课。要结合生产现场,理论联系实际,采取典型案例分析和经验交流等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进行培训。要广泛听取学员意见,认真总结分析,及时完善培训课程,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严格教学管理,严肃查处替学、代考等行为,严防培训走过场。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三个行业职业健康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相关企业参加培训情况,以及培训机构培训内容、教学管理和培训效果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责令有关单位进行整改,有效推动职业健康“百千万”培训工程的顺利实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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