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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政府
【发文字号】 苏政办发[2011]99号
【颁布时间】 2011-07-12
【实施时间】 2011-07-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124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3.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认真落实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鼓励县级公立医院医生下基层服务。建立乡镇卫生院与县级公立医院预约诊疗绿色通道。通过开展纵向技术合作等多种形式,提高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四)有序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

  1.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理顺政府与医院的关系,科学界定政府和医院的职责。县级人民政府主要履行规划、出资和监管职责,落实县级公立医院法人自主权;县级公立医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提供各项专业性、技术性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现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积极探索管办分开的有效实现形式,建立协调、统一、高效的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在经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科室和岗位设置、分配制度改革等方面给予医院更大的自主权。

  2.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的县级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医院决策层和管理层的职责权限及运行规则,完善院长负责制,推进院长职业化,使医院真正成为自主运行、自我管理的医疗服务实体。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3.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制定公立医院机构编制标准,合理确定县级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建立健全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动态管理的长效机制,发挥机构编制的最大使用效益,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五)着力深化县级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

  1.严格人员准入。新进入县级公立医院的医务人员须具备相应任职资质。全面推行公开招聘,依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2.改革人事制度。转换用人机制,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用人新机制。完善县级公立医院卫生人才职称评定标准,将病种诊疗能力、分级手术能力和完成工作量等作为职称晋升的重要内容。

  3.改革分配制度。建立健全体现公益性、调动积极性的绩效考核制度,全面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通过实施绩效工资,将医务人员的工资收入与医疗服务的数量、质量、技术难度、成本控制、医德医风、群众满意度等挂钩,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

  (六)全面改善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

  1.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根据医院实际,优先配备基本药物,并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合理使用,不断提高基本药物(基层版)的配备比例和销售金额比例。通过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规范检查和治疗行为,努力控制医疗费用。实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加强医患沟通,充分尊重患方的知情权、同意权、选择权。公开医疗机构所有收费和服务项目,认真受理患者的投诉。

  2.推行惠民便民措施。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窗口服务单位创建活动,围绕降低就医费用、优化诊疗流程、改善就医感受等,集中推出一批易操作、见效快的服务举措,缓解县域内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矛盾,让人民群众尽快看到变化、得到实惠。率先开展宫颈癌、乳腺癌、终末期肾病血液透析等重大疾病的救治和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的筛查转诊工作。

  3.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加强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医德医风规范的学习教育,促使广大医务人员严格遵守行为规范,尊重患者,理解患者,主动为患者着想。进一步健全医德医风管理制度体系,强化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坚持廉洁行医,拒收红包、回扣,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引导和激励广大医务人员弘扬白求恩精神,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各有关县(市)人民政府要成立改革试点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狠抓落实,制定工作计划,分解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二)密切部门协作

  全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由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卫生行政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要切实做好改革试点的组织实施工作。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及时出台和下达配套文件,细化、拓展相关政策措施,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推进改革试点的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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