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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意见》(中发〔2010〕9号)、国家和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大力推进科教兴新和人才强新战略,适应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对高水平高技能复合型人才的需求,优化我区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结构,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和质量,增强高等教育服务于自治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能力,特制定本计划。 一、建设目标 通过实施“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第二轮建设计划”,进一步发挥高校对自治区重点、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作用,促进高校学科专业建设更加适应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特色更加鲜明,优势更加突出。 重点支持建设我区30个本、专科专业。从2011年起,通过五年的建设,使专业基础条件明显增强,教学和实验平台建设达到先进水平;形成结构合理、学术水平高、教学能力强的师资队伍;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校企合作范围更加宽泛;人才培养规模增加,人才培养能力和质量明显提升。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抓好紧缺人才培养,注重专业长远建设。要把自治区重点、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急需的人才支持和高校自身办学定位、办学特色结合起来,既要最大限度的满足对紧缺人才的迫切需要,保证规模和质量,又要能够促进高校进一步明确办学定位和特色,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保证长远发展。 二是坚持政府引导支持,突出对口支援作用。把政府的政策、资金支持和援疆省(市)、对口支援高校的学科、师资优势结合起来,为我区高校的发展创造最优化的外部环境,促进我区高校加快学科专业结构调整,积极扩大紧缺人才培养规模,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提升培养能力和质量。 三是坚持立足现有基础,谋划未来发展。要把建设专业的现有条件、培养能力和重点、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未来一段时期对人才质量的要求结合起来,充分考虑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对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专业人才的层次、素质要求,对专业建设的目标和人才培养的方案重新定位。 四是坚持引领发展,突出带动作用。高校要把发展重点产业、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涉及的紧缺人才专业建设与一般专业建设结合起来,统筹兼顾传统特色优势学科专业发展和急需紧缺学科专业的发展,使各专业协调发展,充分发挥紧缺人才专业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提高高校学科专业整体实力。 三、建设内容 1、人才培养基础条件建设。加强专业实验和实习实训平台建设,建设一批先进的实验室和实习实训基地,科学配置实验实训设备,建立配套的实践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实践教学管理体系。 2、师资队伍建设。采取超常规举措,巩固和发展紧缺人才专业教师队伍。根据专业发展的特点和实际需求,从实际出发,大胆引进优秀人才,为教师发展和人才团队建设创造更好的条件,打造一支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质量提升新要求的高水平师资队伍。 3、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根据重点、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科学确定培养目标,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突出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培养理念,创新培养模式,强化实验实践教学环节,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4、科技创新和校企合作。强化紧缺人才专业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与重点、支柱产业相适应的科研平台和队伍,加强校企合作,进一步拓展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渠道,坚持科研与教学互动、与创新人才培养相结合,促进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科技资源共享。 四、建设措施 (一)科学规划紧缺人才专业建设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密结合自治区重点、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对人才和技术的需求,科学规划紧缺人才专业的建设发展。积极争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支持,将紧缺人才专业发展纳入自治区产业、行业发展的整体规划中统筹考虑。指导高校积极开展行业人才需求调研和预测,研究制定出符合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需要,符合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需要,符合高校学科专业调整需要的科学、合理的专业建设规划,加快推进紧缺人才培养步伐。 (二)重视加强和改善相关专业基本条件建设,设立专项资金,科学配置实验、实习设备和仪器,提高使用率;强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设立“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特聘岗位”,吸引和留住区内外优秀专业带头人、内地高校知名退休教授和相关行业领域的专家、高级工程技术人才;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调整培养目标,科学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适当减少理论课程比例,增加实践教学课程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