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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郑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郑政办[2011]60号
【颁布时间】 2011-08-01
【实施时间】 2011-08-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196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城中村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

[接上页]
1.检查巡查制度。村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每周对本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村志愿消防队每日对村民楼院、家庭进行防火提示、消防巡查,并填写巡查记录。

  2.督促整改制度。检查中,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改正的督促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改正的责令限期整改。每次检查,应做好记录,参加检查人员签字。

  3.隐患报告制度。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限期不能整改完毕或拒不整改的,应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辖区派出所。

  4.宣传教育制度。应加强对居住人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和宣传教育等基本消防知识能力的教育,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宣传活动和一次灭火疏散演练。

  5.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分析辖区消防安全工作形势,研究解决辖区消防工作问题。

  6.应急处置制度。熟悉辖区的道路、水源、消防设施及单位内部情况,建立应急救援处置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7.隐患举报制度。设立专项奖励资金,鼓励群众正当的隐患举报,对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及时进行检查和报告。

  8.督导奖惩制度。将消防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全年工作考评之中,按照《郑州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郑州市消防安全问责办法》等有关规定实施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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