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深科工贸信电资字[2011]167号
【颁布时间】 2011-08-01
【实施时间】 2011-08-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20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强“十二五”深圳市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五)表彰奖励节能先进企业。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相关规定,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实行一年一考核。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考核原则,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考核分别由省经信委、我委和区经济促进(服务)局负责组织实施。省政府对节能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或者完成等级的国家和省监管企业,进行表彰奖励。对当年没有重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年度节能考核等级不能为完成或超额完成等级。各区经济促进(服务)局也应参照国家、省、市的做法,出台相应的扶持措施,鼓励本区重点用能单位加强节能管理与技术改造。

  

  (六)加大依法依规惩处力度。对节能考核等级为未完成等级的企业,实行节能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1)予以通报批评,企业负责人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由我委通报给相关人大、政协;

  

  (2)一律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

  

  (3)对其新建高耗能投资项目和新增工业用地暂停核准和审批;

  

  (4)应在评价考核结果公告后一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5)对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将企业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薪酬降低一个等级,对连续两年未完成的,取消企业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薪酬。

  

  对未按规定做好能源计量统计、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经审查报告不合格的企业,将予以通报批评,在节能考核中予以扣分,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对不按照要求开展能源审计、编制节能规划的企业,节能目标将按“十二五”末单位产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25%下达,并列为节能监察的重点对象,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布。依法查处严重浪费能源、违反节能法律法规的企业,责令限期治理,并实施惩罚性电价、调整错峰序位等措施。

  

  五、相关文件可到政府网站查阅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http://www.gov.cn/flfg/2007-10/28/content_788493.htm

  

  《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http://www.gdrd.cn/pub/rdweb/lfzw/zxfg/cwffg/201005/t20100513_102149.html

  

  《关于做好“十二五”我省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经信节能〔2011〕543号)及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gb/t 17166-1997)、企业节能规划编制通则(gb/t 25329-2010):

  

  http://www.gdei.gov.cn/flxx/jnjh/jyny/201107/t20110706_105140.html

  

  《关于公布我省商贸酒店领域重点用能企业名单的通知》(粤经信节能〔2010〕728号):http://www.gdei.gov.cn/zwgk/tzgg/2010/201008/t20100809_101822.html

  

  六、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工作联系人及联络方式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节能处)联系人:宋总涛、张娜,电话020-83133359、83133482;

  

  省节能监察中心联系人:汪振、许葆青,电话:020-83378975,投诉电话020-83346699。

  

  市科工贸信委电力资源处联系人:肖永建,电话: 82107113;

  

  市节能检测评价中心联系人:董觉非,电话: 83785987。

  

  福田区经济促进局联系人:吴眉,电话:82918617;

  

  罗湖区经济促进局联系人:胡国清,电话:25666615;

  

  南山区经济促进局联系人:杜艳霞,电话:26542671;

  

  盐田区经济促进局联系人:李燕,电话:25228619;

  

  宝安区经济促进局联系人:曹建,电话:27848266;

  

  龙岗区经济促进局联系人:朱凌云,电话:28949029;

  

  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联系人:苏景东,电话:88211872;

  

  坪山新区经济服务局联系人:胡学英,电话:84622843。

  

  特此通知。

  

  附件:1.“十二五”深圳市重点用能单位名单(314家工业企业、43家商贸酒店企业)

  

   2.省监管重点用能单位名单

  

   3. 省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负责人和联络员登记表(略)

  

  
二○一一年八月一日

  


  附件1:

  
“十二五”深圳市重点用能单位名单

  


  工业:

  

  1 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 深圳市喜上喜食品加工有限公司

  

  3 深圳致君制药有限公司

  

  4 深南电路有限公司

  

  5 深圳市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

  

  6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7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8 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9 深圳市晨光乳业有限公司

  

  10 深圳市江机实业有限公司

  

  11 华润怡宝食品饮料(深圳)有限公司

  

  12 深圳市赛亚气雾剂有限公司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