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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天津市政府
【发文字号】 津政办发[2011]79号
【颁布时间】 2011-08-01
【实施时间】 2011-08-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210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对外开放工作协调推动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高我市对外开放水平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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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积极扩大进口贸易。落实国家促进进口政策,制定地方支持措施,推动进口贸易便利化。搭建进口商品展示交易平台,推进内外贸流通渠道整合,培育和引进国际品牌代理商。扩大资源能源、重要原材料及机械设备、高科技产品等进口规模。

  四、提升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

  (十)强化重点产业招商。加强规划引导,定向招商,吸引国内外资金投向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引进一批资源节约、节能环保的高新技术龙头项目。拓宽现代服务业招商领域,出台鼓励和认定政策,积极吸引金融、物流、研发、设计、高端商业、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培训、咨询等企业来津发展。制定和落实发展总部经济措施,加快引进一批地区总部和运营中心。围绕现代农业,积极引导国内外资本参与开发,推动农业产业园区发展。

  (十一)创新招商引资方式。研究细分八大优势支柱产业,围绕上下游配套、衍生行业,深入开展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招商。

  支持多方资金以并购、参股等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组,加快推进重点企业境内外上市。积极探索国际项目融资、债券市场融资、无形资产融资等利用外资方式。整合资源,培育专业化招商队伍,加强对国内外500强企业、财团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的跟踪,主动对接,扩大引资渠道。

  (十二)强化平台载体建设。统筹三个层面联动协调发展,推进"大项目、小巨人、楼宇经济"建设。滨海新区加快推进各功能区建设,重点在自主创新、政策服务、管理体制等方面实现新突破。中心城区加大重点商圈高端品牌和新兴业态的引进力度,打造一批年税收超亿元的商务楼宇。各区县积极促进开发区产业升级,做大做强西青、武清两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整体实力,加快推进31个示范工业园区招商引资和项目开工。科学规划园区、布局,建立各级园区错位竞争、特色鲜明的联动招商机制。用好各类展会资源,高水平搭建引资平台。

  (十三)促进"引资"与"引智"结合。在税收、人员出入境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实行优惠政策和灵活措施,支持外资设立研发中心,鼓励外商转让关键和核心技术。积极引导外资研发机构与我市大学、研究机构及企业开展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结合重点产业发展需求,科学编制"引智"项目规划,组织专项招聘活动,启动人才服务专网。在支柱产业、重点领域建设一批新的专家服务基地、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加快推进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建设。

  五、深入实施"走出去"战略

  (十四)引导企业有序开展境外投资。简化对外投资核准程序,探索建立登记备案制度。出台指导目录,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引导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加快埃及苏伊士经贸合作区建设,建立政府间协调机制,稳定支持政策,强化招商引资,吸引一批大企业入区发展。发挥香港津联集团有限公司等境外窗口的桥梁作用,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境外投资金融产品。

  (十五)大力承揽境外工程。创新发展模式,推动企业强强联合,合作承揽境外工程,鼓励承揽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拓展目标市场,加大对拉美、中东、东盟等市场的开发力度。

  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综合性工程公司,推行以设计咨询为先导的工程承包方式。积极争取国家援外项目和资金,实行援外与"走出去"紧密结合。

  (十六)培育有实力的跨国公司。支持我市大型企业在全球开展资源能源开发合作,通过跨国并购、股权置换、境外上市等方式,建立海外营销网络,促进外经外贸联动发展。重点在冶金、轻工、机械、工程承包等领域培育形成一批国际竞争力强、市场影响力大、品牌知名度高的跨国公司。

  六、不断深化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七)主动参与京津冀都市圈建设。深化部市、院市联动合作机制,落实津京、津冀合作协议,做好产业分工和衔接配套,共同打造京津塘高新技术产业带。深化交通、金融、科技、旅游、人才、信息等合作,推出一批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合作项目。继续加强区域环境治理、风沙源治理和水源地保护等方面的合作。

  (十八)深化环渤海地区务实合作。落实《加强环渤海区域合作的天津共识》,发挥环渤海区域合作市长联席会作用,推动建立五省(区)二市高层会商机制。加强产业合作,推动多方联建产业示范园区,鼓励优势产业配套延伸、集群发展。加快成立区域科研合作联盟、金融合作联席会、中小企业发展联盟等行业合作组织,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在专业领域深度合作上实现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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