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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洛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洛政办[2011]95号
【颁布时间】 2011-07-20
【实施时间】 2011-07-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213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创新土地开发利用管理机制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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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成立领导机构。市政府成立洛阳市创新土地开发利用管理机制工作领导小组,沈庆怀副市长任组长,市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农业、水利、监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创新土地开发利用管理机制专项活动的日常工作。

  

  (二)狠抓协调落实。各县(市、区)要把创新土地开发利用管理机制专项活动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及时协调矛盾,处理活动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严格落实活动内容,确保活动质量。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活动内容,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抓工作落实的合力,确保活动的顺利实施。

  

  (三)加强督查考核。市政府将开展创新土地开发利用管理机制专项活动列入对各地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开展创新土地开发利用管理机制专项活动任务完成出色、成果明显的单位和部门,在年终目标考核时适当加分,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有关人员予以奖励;对措施不得力、无成效和群众反映较多的单位和部门,取消单位(部门)和主要负责人当年评选先进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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