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试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试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七月九日 全市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试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有效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隐患,建立以试点带动全面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平稳,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试点创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为目标,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明确消防责任,强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各级责任,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市政府成立以副市长谭建忠为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杨劭春、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建庄、市消防支队支队长邢明典、政委孟勇健为副组长,各县(市、区)主管消防工作的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防火处。邢柯枫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指导、组织实施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试点创建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有关事宜。 三、工作目标 通过对消防“乱点”区域的火灾防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试点创建和重点打造,形成以点带面、以局部促进全局的火灾防控模式,进一步巩固消防安全基础防控体系,最大程度遏制“三合一”、“九小”等场所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各县(市、区)要督促指导选取的试点区域所属的乡镇办事处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该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消防工作管理制度,并与各商户层层签订消防工作责任书,明确各商户的消防安全职责,充分整合公安派出所和社会综治等消防监管力量,深入开展以“户户联防、部门联查、片区协同”为主要内容的区域联防工作,采取户包户、店包店、部门包路段等形式,大力实施消防安全互联互防,积极构建“安全共享、风险共担”的工作格局,实现消防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治、行业自律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切实实现消防安全管理无盲点。 (二)建立健全公告提示。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省、市两级政府有关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要求,对试点区域的各类场所进行消防安全广泛提示,张贴“九小”场所公示牌,在适当位置悬挂市政府和省公安厅《通告》,同时按照《通告》内容要求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实施“红水桶”工程,督促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三)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各试点区域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要建立和落实隐患定期排查制度,每周确定一个工作日为消防安全检查日,检查小组对所属区域的所有单位和沿街门店进行全面排查,汇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每周确定一个工作日为消防安全隐患复查验收日,对没有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及时向消防部门或公安派出所进行移交,消防部门或公安派出所对移交的隐患单位进行依法处理,确保试点区域无火灾隐患。 (四)建立健全宣传教育。公安消防部门每季度要对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切实提高其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各试点单位每月要确定一个工作日为消防安全宣传日,面对面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并结合辖区政府要求,适时开展针对性宣传。 五、实施步骤 (一)确定试点。涧西区丽新北路沿街场所、瀍河区百年家居有限公司、宜阳县寻村镇3个区域确定为市级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试点创建单位,由省消防总队蹲点干部负责督导。 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认真查找当地火灾防控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对辖区车站周边、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九小”、“三合一”场所等消防“乱点”区域进行分析研判,从中确定1-3个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试点区域,并于7月15日前将拟打造试点区域名单和试点创建工作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