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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成员单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接待办、市外侨办、市大型活动办以及承担接待任务的市直有关部门和区县(市)政府。 职责:负责邀请接待工作方案的制订、组织和实施,做好与韩方主办、协办单位的沟通、联络等工作,举办好市政府招待酒会。 (五)安全保卫部 部长:韩峙 市公安局副局长 联络员:史平 市公安局大型活动保卫办主任 成员单位:市委保密办、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政府应急办、市信访局等。 职责:负责各类活动场所安全防范,整顿交通秩序,负责承担接待任务宾馆、饭店的饮食卫生监督管理,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及信访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搞好“韩国周”活动,对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好发展、快发展、大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工作落实。要根据本方案要求,认真研究、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和相关工作预案,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和质量要求,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一把手”要负总责,切实加强对日常组织推进工作的督促检查。 (二)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各地区及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市大项目建设,以深化投资、调整结构、扩大贸易、改善民生为导向,筛选好项目,独立负责地开展招商活动,并积极组织我市企业与韩方对接洽谈。要认真研究哈尔滨与韩国的经济互补性,深入了解韩国企业的实际,研究其产品结构、市场需求和投资动向,有针对性、有目标地开展项目筹备和客商邀请工作,把招商招展任务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力求取得实效。要加强对活动经费的管理,本着节约、效能原则对拟办活动进行筛选,鼓励和提倡采用市场化、社会化运作方式,尽量节约财政支出。 (三)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各牵头、承办部门和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协调各方、加强沟通。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增强大局观念,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涉及商品进出关以及检验、检疫等事宜,市直有关部门要主动与海关、民航、商检、边检等部门沟通联系,协商解决工作当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争取中省直有关部门为“韩国周”活动开辟“绿色通道”,确保各项工作便捷顺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