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太原市政府
【发文字号】 并政发[2011]26号
【颁布时间】 2011-07-21
【实施时间】 2011-07-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232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年(2011―2013)植绿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六)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宣传三年植绿大行动的重要性,做好示范带动、典型引领、经验推广工作,充分调动全社会支持参与绿化美化家园的热情。认真组织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及驻并各企事业单位积极参加义务植树活动,依法履行植树绿化义务,力争使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80%以上。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和单位庭院绿化建设,中心区内绿地较大单位要拆墙透绿,实现绿地资源共享;引深“园林化居住区”、“园林化单位”创建评比活动,新建单位、新建社区一律按园林化单位标准要求规划建设。对已命名的园林化单位和居住区定期进行复查,复查不达标的给予摘牌处理。大力开展城郊绿化,大力推进企业“造绿”,构建城乡一体的大环境绿地系统。

  (七)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市政府组织联合督查组对植绿大行动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和情况通报。对任务完成不好的予以通报批评,完不成任务的予以问责。市园林、林业等部门要定期不定期检查、指导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及各责任部门要建立长效监督检查机制,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三年植绿大行动目标实现。

  五、组织领导

  成立太原市三年植绿大行动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廉毅敏(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吉久昌(副市长)

  副组长:毋青松(副市长)

  成员:高波(市委副秘书长)

  薛维柱(市政府副秘书长)

  任晓峰(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孟德东(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田志捷(市文广新局局长)

  崔燕(市文明办主任)

  孙瑮(市发改委主任)

  梁争平(市财政局局长)

  张宝玉(市国土局局长)

  陈继光(市环保局局长)

  孙荣琨(市住建委主任)

  王建勋(市城乡管委主任)

  张建刚(市交通局局长)

  薛新福(市林业局局长)

  刘鹓(市旅游局局长)

  李钢(市文物局局长)

  郭治明(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张双娥(市房产管理局局长)

  王忠(市园林局局长)

  朱天晓(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尹喜平(市公安局副局长、市交警支队队长)

  杨韶清(太原铁路局局长)

  刘玉柱(太原高速公司总经理)

  陈向阳(小店区区长)

  刘文华(迎泽区区长)

  李浓(杏花岭区区长)

  白玉明(尖草坪区区长)

  王立刚(万柏林区区长)

  冯霞(晋源区区长)

  韩良会(古交市市长)

  张强(清徐县县长)

  吕荣(阳曲县县长)

  张磊(娄烦县县长)

  赵伟东(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张金旺(经济区管委会主任)

  刘斌(民营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园林局。

  主任:吉久昌(兼)

  副主任:王忠(兼)

  薛新福(兼)

  吕从标(市园林局副局长)

  

  附件:三年植绿大行动2011年各项任务分解表(1-11)(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