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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无锡市2011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无锡市2011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无锡市2011年度土地利用计划 市国土资源局(2011年7月)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提出的在“十二五”末无锡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的关键一年。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较好,各项建设顺利推进,但是土地供需矛盾依然十分突出,重大产业、民生工程等项目的实施,需要占用土地资源。随着省调整“点供”用地指标需地方配套部分指标政策的实施,使土地利用计划紧缺的矛盾更加突出。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11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1〕20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依据各地经济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土地集约利用、土地后备资源等情况,现就2011年度我市土地利用计划分解下达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2011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安排基本原则 (一)坚持集约发展原则。我市建设用地总量已达到行政区域面积的近30%,土地开发强度高,规划空间局促,用地计划短缺,占补平衡对外依赖度高。因此,克服当前土地瓶颈制约的根本途径是走集约之路,产业转型的根本方向也是集约发展。必须坚持把节约集约用地贯穿于推进转型发展的整个过程,有效配置土地资源,使有限的用地发挥更大的效益。 (二)促进产业发展服务改善民生原则。在安排用地计划指标时,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工业企业和引进外资项目倾斜,向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传统优势产业升级改造等项目倾斜。坚持协调发展,保障必须的民生用地,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各地农村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安排量不得低于当地用地计划总量的3%。 (三)加强调控适度集中原则。今年下达给各地的用地计划指标不低于2010年。从2011年开始,市集中不少于20%的新增用地计划,专项用于扶持重大产业项目。各地在下达的用地计划指标中,也要集中不少于20%的计划指标,用于本地区重大产业项目。 二、2011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安排方案 省下达我市的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为10450亩,含农用地转用计划9460亩,耕地转用计划7300亩;下达补充耕地计划24570亩,其中补充耕地义务量22920亩,额外增加补充耕地任务1650亩。省将部分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直接下达给江阴市和宜兴市,市区可分配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为6100亩,其中农用地转用计划5840亩,耕地转用计划4500亩。在下达我市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中明确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为1320亩,农用地转用计划1040亩,耕地转用计划820亩(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为860亩,农用地转用计划680亩,耕地转用计划540亩)。 (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安排 1.江阴市、宜兴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安排。2011年省直接下达江阴市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为2650亩,其中农用地转用计划2180亩,耕地转用计划1760亩;宜兴市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为1700亩,其中农用地转用计划1440亩,耕地转用计划1040亩。 2.市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安排。市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1161亩,其中农用地转用计划1115亩,耕地转用计划1025亩,主要用于市本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扶持重大产业项目;其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4939亩(含农用地转用计划4725亩,耕地转用计划3475亩)全部分配到各区及太湖新城(具体分配方案详见附件1)。各区管辖范围内的重点园区(锡东新城、无锡职教园、太科园等)用地计划在各区用地计划中予以明确。 (二)市区对上争取农用地转用计划安排。市区安排对上争取独立选址农用地转用计划目标为10215亩,其中锡山区2173亩,惠山区4385亩,滨湖区2101亩,新区1556亩;对上争取“点供”农用地转用计划目标3340亩,其中锡山区416亩,惠山区306亩,滨湖区360亩,新区2258亩。 (三)土地整治计划安排。根据各地土地整治后备资源,及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库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备选库等申报情况,确定各地土地整治计划安排为34031亩,其中江阴市9501亩,宜兴市14720亩,锡山区1450亩,惠山区6535亩,滨湖区1004亩,新区821亩(详见附件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