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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2011年度土地利用有关要求 (一)统筹安排土地利用计划。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推动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建设创新无锡幸福无锡”的重要一年,各地要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统筹保障发展与保护耕地、稳定增长与调整结构。积极支持战略新兴产业项目建设,按照“严控总量、优化结构、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合理安排土地利用计划,做好土地利用计划与无锡市重大产业项目评估机制的衔接;各级要建立重大产业项目评估机制,分级管理,切实提高各地、各开发区功能载体的承载量,提高土地资源利用门槛,把亩均投入和效益产出指标作为硬标准,切实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水平,最大限度发挥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益;优先保障必须的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项目建设,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落实到位。 (二)加大土地利用计划对上争取的力度。交通、水利、能源、军事设施等符合独立选址要求的项目,积极争取独立选址计划指标;符合省级“点供”要求的重大产业项目,积极争取“点供”计划指标。凡确定对上争取用地计划的项目,应按照对上争取的要求转报省或国家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加快开展独立选址项目立项、规划选址、环评、土地预审等前期工作,尽快申报用地计划指标。符合“点供”条件的项目,各地要优先安排用地计划,及时开展用地报批和供地,及早申报“点供”计划,以最大努力争取省留用农用地转用计划。 (三)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各地要学习借鉴江阴节约集约用地“十八法”。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和闲置土地,大力盘活存量低效利用土地,特别是低效利用的工业用地。对包括工业项目在内的各类建设项目进行建设用地定额审查,对于不符合定额指标要求的要坚决核减用地规模和用地面积。加大批而未供、闲置低效用地盘活力度,严格落实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计划,没有完成盘活存量任务的,按比例扣减下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扣减部分由市统一调配使用;超额完成盘活存量任务的,按比例奖励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各地盘活存量任务由市国土资源局分别下达。 (四)扎实推进土地整治。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加强复垦项目实施管理及复垦土地后续管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我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全力开展实施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库项目。我市可开垦耕地后备资源贫乏,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占一补一已成为制约我市经济发展的又一瓶颈,各地必须清醒认识。在积极争取易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同时,各地必须尽最大努力开展土地整治,缓解耕地占补平衡压力,为各项建设发展奠定基础。 (五)坚持依法办事、合法用地。各级政府必须增强法治观念,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各地各级政府必须坚决制止未批先用、少批多用等违法用地现象的发生,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1: 无锡市2011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分配方案 单位:亩
附件2: 2011年度土地整治计划 单位: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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