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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新政办发[2011]113号
【颁布时间】 2011-07-11
【实施时间】 2011-07-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263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六届中国科学院―新疆科技合作洽谈会总体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五)自治区教育厅负责组织区内高等学校参加科洽会,推介和展示科技成果,洽谈和交流科技合作。

  (六)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领导并安排科洽会筹备和举办期间的宣传工作。

  (七)自治区公安厅领导并安排科洽会安全保卫工作。

  (八)自治区经信委、外办、财政厅、农业厅、林业厅、畜牧厅、商务厅、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民航新疆管理局、乌鲁木齐铁路局、乌鲁木齐海关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科洽会领导委员会及办公室安排的工作。

  (九)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行署积极配合科洽会领导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安排分管领导负责做好本地区科技需求项目的调研和征集,组团参加科洽会。

  十一、其他

  1.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相关要求,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安排专人做好本系统单位的项目征集和组团参会等工作。

  2.各有关单位可通过新疆科洽会网站(www.xjkqh.cn)及新疆技术交易网(www.xjtm.com.cn),了解科洽会有关信息,并按要求向科洽会领导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有关情况。

  十二、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科洽会领导委员会办公室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0号附7号

  各承办单位联系人:孔翔0991-3823762(传真);13325601116 自治区科技厅技术市场办公室

  刘纯洁0991-3680754(传真);13699974321 新疆常设技术市场

  姬存宇0991-3838726(传真);13565826045 中科院新疆分院科技处

  王维基0991-2896190(传真)13999162185 兵团科技局发展计划处

  樊国斌0994-2344017;13319059166 昌吉州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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