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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贵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筑府办发[2011]121号
【颁布时间】 2011-07-11
【实施时间】 2011-07-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26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开展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就业援助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谭承忠(市督办督查局副局长)

  

  潘红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潘 剑(市农委副主任)

  

  王 波(市科技局副局长)

  

  方随洪(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副主任)

  

  路喜宏(市移民局副局长)

  

  陇震学(市国税局总经济师)

  

  冯光庆(市地税局总会计师)

  

  戴丽霞(市工商局机关党委书记)

  

  孙 沙(共青团市委副书记)

  

  姜桂梅(市妇联副主席)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胡小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潘红霞、潘剑、王波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职责

  

  在市政府领导下,协调指导全市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研究拟订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为市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研究确定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计划;督促检查各区(市、县)、各部门落实相关政策和任务完成情况,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向市政府汇报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和推广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加以解决。

  

  (二)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确定一名科级干部为联络员,一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各区(市、县)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制定当地的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体系,并于2011年8月3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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