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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全面推进反兴奋剂教育准入制度。 在加强国家队、省级运动队运动员反兴奋剂教育准入制度的基础上,加强对青少年运动员和非奥运项目运动员的反兴奋剂宣传教育,编制各级运动员及辅助人员的系列教材,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反兴奋剂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各类运动会、各级训练单位、运动队实施反兴奋剂入队和参赛资格准入制度;推动反兴奋剂教育进校园工作,协调教育部将反兴奋剂知识纳入普通中学以上体育课程,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提高青少年学生自觉抵制兴奋剂的意识和能力。 4.加强反兴奋剂工作规律和兴奋剂检测技术的研究,不断提升我国反兴奋剂工作质量和兴奋剂检测水平。 重视和加强反兴奋剂社会科学的研究,为制定反兴奋剂工作相关政策提供理论支持和政策依据;加大对反兴奋剂检查工作的研究,提高检查的科学性、有效性;加快实施运动员“生物护照”项目和反兴奋剂信息管理系统(adams),出台与国际标准文件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加大兴奋剂检测技术科研投入,加强与国内外科研单位合作交流,力争在检测技术和手段上有所创新和突破,拥有“世界领先、产权自主”的兴奋剂检测技术。 5.做好大型综合性运动会反兴奋剂工作。 做好备战伦敦奥运会、索契冬奥会、仁川亚运会等各类国际综合性赛事中国体育代表团以及国内大型综合性运动会的反兴奋剂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要求、落实责任,确保运动员“干干净净”参赛,维护公平、公正的体育道德。 6.建立运动员用药和食品安全保障体系。 研究分析运动员用药和食品安全存在的隐患,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巩固国务院兴奋剂问题综合治理协调机制,加强对兴奋剂类药品和食品安全的管理,重点加强对总局各训练基地的督促、检查,从国家队食品安全工作入手,开展运动员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试点,采取定点采购与实验室检测确认相结合的方式,保证供运动员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7.加强反兴奋剂对外交流与合作。 主动宣传我国反兴奋剂工作取得的积极成就,提高中国反兴奋剂工作的透明度,赢得国际社会的理解和支持;积极支持和参与国际组织的反兴奋剂工作,积极参与制定国际反兴奋剂规则,积极承担反兴奋剂的国际责任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