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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6.2 收购人员行为准则 a)进入收购现场一律佩戴上岗证; b)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按合同收烟,不徇情枉法,不徇私舞弊。不得收购人情烟、关系烟,不得压级压价,抬级抬价; c)不得收受种植主体或与交售烟叶有关人员的钱物和接受吃请; d)不得为他人代售烟叶、代管烟叶、代领烟叶交售款。 6.3 种植主体满意度测量 6.3.1评价指标 种植主体满意度测量包括入户预检服务、时间与运输安排、收购现场设施与环境、收购人员服务质量、定级质量5个具体指标,测评采取量化打分的方式进行,分为“满意、较满意、一般、不够满意、不满意”五个层次,分别对应20、16、12、8、0分。 6.3.2 测评方法 a)种植主体满意度调查由地市级公司统一设计调查表,制订调查计划。 b)测评频次:每年一次。 c)测评时间:当年烟叶收购结束至12月底。 d)测评范围及对象:根据需要抽样。 e)测评方式:发放《种植主体满意度问卷调查表》。 f)测评主体:县级分公司烟叶收购管理职能部门。 调查按村进行《种植主体满意度问卷调查表》回收率达到60%以上视为本次调查结果有效。 6.3.3测评结果及应用 测评结果按种植主体个人满意度、烟叶工作站指标单项满意度和烟叶工作站综合满意度三种方式统计分析。 6.3.3.1种植主体满意度 a)综合得分85分以上的,为“满意”种植主体。 b)得分75(含75分)-85分的,为 “比较满意”种植主体。 c)得分60(含60分)-75分的,为 “一般”种植主体。 d)得分低于60分的,为 “不满意”种植主体。 对不满意种植主体,烟叶工作站必须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调查、分析,找出造成种植主体满意度差的原因,提出改进方案。 6.3.3.2烟叶工作站指标单项满意度 以烟叶工作站为单位,分别统计入户预检服务、时间与运输安排、收购现场设施与环境、收购人员服务质量、定级质量各指标的单项平均满意度,对得分较低的指标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方案。 6.3.3.3烟叶工作站综合满意度 以烟叶工作站为单位进行汇总,测算出各烟叶工作站的总平均分,以此作为对各烟叶工作站奖惩的依据,对得分较低的烟叶工作站提出整改和处理意见。 第2部分 :把烟收购 1 收购前准备与入户预检 1.1 基本规定 1.1.1收购前,应制订收购方案,明确当年的收购目标、任务。 1.1.2各站点应提前做好各方面准备并经上级公司检查验收后确定开仓时间。 1.1.3 未经预检的烟叶,一律不予收购。 1.2 管理流程 收购准备与入户预检管理(略) 1.3 工作内容和管理要求 1.3.1地市级公司收购前做好以下工作: a)制订本公司烟叶收购实施方案。 b)审核县级分公司收购物资计划,编制全地市物资购进计划并组织采购供应。 c)组织烟叶仿制样品制审定工作,确保站(点)有一套仿制样品。 d)编制收购资金计划,确保收购资金到位。 e)对烟叶收购信息网络进行调试,确认畅通后,下发启用通知。 1.3.2县级分公司收购前做好以下工作: a)拟定本级公司烟叶收购实施方案。 b)编制收购物资计划并于收购前组织到位。 c)财务部门统一备置有关账表票据,做好收购资金的协调,于收购前全部到位。 d)组织站长、验级员、安全员、微机员等人员培训、考核,颁发上岗证。 1.3.3烟叶工作站收购前做好以下工作: a)根据下达的收购计划,结合收购方案,制订本站收购工作计划。 b)清理收购场地和仓库,向县级分公司申请开仓。 c)合理配备收购人员,必要时组织招聘临时人员参与烟叶收购工作。 d)维修、养护收购设备,检定计量器具,调试信息系统。 e)备齐收购物资,领取相关表单。 f)组织站内员工和烟农培训。 1.3.4预检 1.3.4.1 烟叶工作站按照“质管前移,入户预检,约时定点,轮流交售”的原则制订预检方案,对预检工作进行合理安排,预检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1.3.4.2入户预检时要严格执行“四清一规格”的要求对烟叶进行分级扎把和初分预检,严格控制杂物混入。 1.3.4.3预检员按照服务路线和时间逐户对烟农进行分级扎把指导和烟叶初分,对大把头、混部、混级、混色、扎把等不合格的烟叶,指导烟农重新分级扎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