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林业局
【发文字号】 林规发[2011]171号
【颁布时间】 2011-07-22
【实施时间】 2011-07-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274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国家林业局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国际林业产业博览会暨第四届中国义乌森林产品博览会的通知

[接上页]
3.台湾展区:展示台湾农林精品,由义乌市政府负责,旨在为各省区市对台交流与合作搭建平台。

  4.国际展区:由国家林业局对外合作项目中心与义乌市政府负责,旨在构建我国林业产业建设的国际和区域之间互利双赢、交流合作、竞争开放的长期合作平台。

  5.专题展区:

  (1)林业重点企业展由国家林业局计财司和中产协负责;科研院(校)成果展、林业高新技术成果展由科技司负责;林产工业展由计财司负责;木本粮油产业展、花卉苗木展、森林旅游展由场圃总站负责;林下经济与林副产品展由林改司负责;竹藤产业展由竹藤中心负责;沙产业展由治沙办负责;林业机械与装备展由林机协会负责;林业生物产业展、经济林产品展由造林司负责;野生动植物繁育与利用产品展由保护司负责。

  (2)全国木质建材下乡试点企业产品展,由中国林产工业协会负责。

  (3)木雕大师邀请展、竹藤制品专业展、木门专业展、红木家具展,由义乌市政府负责。

  6.贸易展区:由浙江省林业厅、义乌市政府负责,拟设木(竹)加工产品区、林化产品区、木本粮油和特色经济林产品区、林业生物质产品区、花卉苗木产品区、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产品区、沙产业产品区、森林旅游产品区、林业装备制造区和林业实用技术成果展。

  (三)推介、评奖

  1.林业新产品、新技术推介会。责任单位:林博会执委会,国家林业局科技司。

  2.中国林业产业创新奖(突出贡献奖)发布会。责任单位:林博会执委会,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

  3.第二届林博会优质产品推荐、发布。责任单位:林博会执委会,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中国林产工业协会。

  4.林博会集体组织奖、先进个人奖评选、发布。责任单位:林博会执委会。

  (四)论坛会议

  1.林业产业发展国际论坛。责任单位:林博会执委会,国家林业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拟邀请贾治邦局长作主旨报告。

  2.促进中国和发展中国家木业(竹业)合作部级官员研修班。责任单位:林博会执委会,中国林科院竹子研究中心。拟邀请贾治邦局长作主旨报告。

  3.中国木本粮油发展高峰论坛。责任单位:林博会执委会,湖南省林科院国家林业局油茶研究中心。拟邀请赵树丛副局长做主旨报告。

  4.中国林业生物质能源发展高峰论坛。责任单位:林博会执委会,中国林科院南京林化所。拟邀请江泽慧主任做主旨报告。

  四、组织架构

  (一)组委会

  为加强领导,确保各项筹备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第二届中国林业产业博览会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是第二届中国国际林业产业博览会的领导机构。组委会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领导和协调林博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主 任:

  贾治邦国家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吕祖善浙江省省委副书记、省长

  副主任:

  赵树丛国家林业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葛慧君浙江省省委常委、副省长

  委 员:

  王海忠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主任

  封加平 国家林业局计财司司长

  曲桂林 国家林业局国际合作司司长

  程 红 国家林业局宣传办公室主任

  王 满 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秘书长

  郝燕湘 国家林业局计财司副司长

  孙 建 国家林业局计财司副司长

  陈 龙 浙江省政府副秘书长

  楼国华 浙江省林业厅厅长

  邢最荣 浙江省林业厅副厅长

  黄志平 金华市委常委、义乌市委书记

  何美华 金华市副市长、义乌市市长

  (二)执委会

  第二届林博会执行委员会是第二届林博会组委会的执行机构。执委会的主要职责:在组织委员会领导下工作,具体负责宣传、招商、招展、市场、展览和展会各项活动等组织协调工作。

  主 任:

  赵树丛(兼)国家林业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葛慧君(兼)浙江省省委常委、副省长

  委 员:国家林业局各司局、有关直属单位、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的主要负责人,浙江省政府有关秘书长,各省(市、区)林业厅(局)、大兴安岭、龙江、吉林、内蒙古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主要负责人,义乌市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

  执委会下设秘书处,作为执委会的办事机构。

  秘书长:

  楼国华(兼)浙江省林业厅厅长

  何美华(兼)金华市副市长、义乌市市长

  孙 建(兼)国家林业局计财司副司长

  王 满(兼)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秘书长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