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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八、有关要求 (一)该通知中所有附件电子版从“河南科技网”(www.hnkjt.gov.cn)中“高企认定专栏”下载。 (二)为做好本年度复审工作,望有关省辖市及省直管县(市),郑州、洛阳、安阳和南阳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密切配合、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工作,确保复审企业按时报送复审材料。 (三)各成员单位应各司其责,科学公正地组织本地区的申报工作,切实对初审环节负起责任,各项工作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工作纪律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豫高企[2009]7号)有关要求开展。各地推荐单位要加强对组织复审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工作程序的公正性和规范化操作,坚决杜绝“有偿服务”行为的发生,不得委托或指定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为复审企业编写材料。 (四)各地科技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部门的职责,加强对推荐工作的组织协调,提高推荐质量。加强对企业的工作指导,并严格按照《关于加强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佐证材料审查工作的通知》(豫高企[2008]7号)要求,对推荐企业进行审核。 (五)各地网上下发通知时,须将此通知作为链接;下发纸质文件时,须注明详细情况请登录“河南科技网”(www.hnkjt.gov.cn)查询。 九、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处联系人:袁 峥 联系电话:0371-65958691 省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地址:郑州市政七街与纬五路交叉口南80米路东金岸大厦六楼。 联系电话:0371-69151869 附件: 1.技术创新活动提纲(略) 2.科技及研发人员比例说明(略) 3.近三年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明细表(略) 4.自主知识产权审核情况表(略) 5.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明细表(略) 6.企业承诺书(略) 7.中介机构承诺书(略) 8.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推荐汇总表(略) 9.高新技术企业复审信息汇总表(略) 10.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联系方式表(略) 二o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