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天津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八月七日 天津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 全民健身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积极探索具有时代特征、天津特点的全民健身发展之路,使我市成为全国全民健身运动的先行者和排头兵,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国发〔2011〕5号)和《天津市全民健身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全民健身事业公益性,坚持理性惠民、方便市民、创新务实,切实抓好群众身边的场地设施建设、组织建设、活动建设三个关键环节,强化政府履行体育公共服务职能,逐步完善全民健身政策和配套制度,建立符合市情、覆盖城乡和可持续发展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市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提高全市人民身体素质、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和文明进步,形成社会各方共同参与全民健身事业的良好局面,努力奠定建设体育强市的坚实基础,为建设体育强国作出更大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实现全民健身事业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组织健全、活动经常、设施齐全、方便快捷、能够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健身需求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广大市民的健身意识和健身消费水平进一步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进一步增加,广大市民的身体素质明显提高,群众体育工作继续保持全国先进水平。 (二)主要任务。 1.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显著增加。体育健身成为广大市民的生活新时尚,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全市人口的43%以上。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的比例显著提高。 2.城乡居民身体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及以上水平的人数比例超过90%,其中达到优秀标准的人数比例超过20%。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基本要求,学生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每名学生经常参加至少1项体育活动。 3.全民健身产业得到发展。培育休闲体育产业,体育健身服务从业人员有较大增加。大力扶持体育健身服务品牌活动和品牌项目,推动建立京津冀全民健身产业服务圈。建立全民健身信息服务网,为广大市民和群众体育工作者提供全民健身的法律法规、基本常识、展示交流、时讯咨询等方面的公益性信息服务。 大力宣传推广科学健身方式方法,积极开展体质测定、运动能力评估等服务项目。 4.体育锻炼标准深入实施。贯彻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和各体育项目《业余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广泛开展达标活动,抓好奖励证章制度的落实,引导和鼓励城乡居民经常参加体育健身活动,不断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和体育技能水平。 5.非奥运体育项目普及开展。以学校、企事业单位、协会组织为依托,巩固我市优势项目,逐步建立一批非奥运体育项目训练基地,抓好系统训练,力争在第五届全国体育大会上取得新突破。 6.民族民间传统体育蓬勃开展。建立健全基层少数民族体育协会和传统体育项目协会,培养少数民族体育教师、社会体育指导员和高水平体育人才。发掘整理少数民族体育项目和民间传统体育项目,将优秀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之乡"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办好我市少数民族运动会。 7.老年人体育迅速开展。建立健全老年人体育协会、体育健身俱乐部、体育健身团队。科学设立老年人体育健身项目,研究推广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和锻炼方法,吸引更多的老年人参加全民健身大会。积极兴建社区老年人健身设施,不断满足老年人就近健身需求。老年人教育机构开设老年人体育课程,老年人活动中心设置适合老年人体育活动的设施。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老年人体育机构、配置体育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