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8.残疾人体育事业明显进步。建立健全残疾人体育组织,培养为残疾人服务的体育教师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动员社会力量实施"助残健身工程",为残疾人建设便捷适用的体育健身设施。公共体育设施对残疾人开放并设置便利条件,方便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研究开发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体育健身康复方法。特殊教育机构和普通中小学开设残疾人学生体育课程。 9.大力开展农村体育工作。在行政村中继续推进以建设一处体育活动场地、培养一名以上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组建一支以上的健身队伍、每年举办一次以上的村民体育活动、村民都有一项喜爱的健身运动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全民健身"五个一工程"。 10.积极开展职工体育活动。继续开展好全市"五一"职工长跑、万名棋手大赛等品牌活动。组织开展好适合职工特点的群众性体育活动。 三、加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 建设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建立健全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四级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网络,人均占有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7平方米以上。 区县体育设施达到一场(体育场)、一池(游泳池)、一馆(体育馆)和一个全民健身中心的"四个一"建设标准。 为所有已建成的乡镇文体中心配建体育设施。积极为有文体活动中心的社区配建体育设施。 建设100个体育公园,并配建包含篮球、羽毛球、乒乓球、儿童娱乐和残疾人健身等设施的一体化多功能体育场。 大力加强城市社区、农村行政村的健身园建设和更新改造工作,使98%以上的城市社区和90%以上的行政村建有健身园。为建成的小城镇配建灯光篮球场。 切实加强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地区的体育设施建设,满足他们的健身需求。搞好纺织集团外来务工人员健身基地试点工作,建设10个外来务工人员健身示范基地。 各类学校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要向本校学生开放体育设施,并在保证校园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财政投入的新建、改建学校的体育设施,要便于向公众开放,使符合开放条件的各类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率达到90%以上。按规定对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给予经费补贴,为学校办理有关责任保险。 四、加强全民健身组织建设 初步建成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全民健身社会化组织网络。区县要组建体育总会、行业体育协会、单项体育协会和人群体育协会等社团,做到组织机构健全、经常开展活动。90%以上的城市街道和所有乡镇要组建体育组织。所有城市社区和90%以上的行政村要组建体育健身站(点)。 进一步修订完善天津市群众体育社团评估考核办法,市体育局要开展好先进社团评比活动,每年表彰奖励为全民健身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群众体育社团、体育俱乐部。 大力支持基层体育组织建设。积极发展城乡基层体育健身组织,加强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人群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及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俱乐部建设,并在注册登记、工作指导、办公用房、体育设施、活动经费等方面对基层体育组织提供支持。 街道、乡镇文体中心要切实履行全民健身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建立健全社区体育组织,开展适合社区特点的社区群众体育活动。 大力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努力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的作用,搞好培训和管理服务工作。参加培训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累计达到4万名,每年培训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3000人次。通过建立激励机制,吸引更多的有健身专长的人员加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开展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评选活动,搞好表彰奖励工作,充分调动广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工作积极性。积极发展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对营业性健身场所和向社会开放的高危项目体育场所的服务人员进行执业资格认证和实行执证上岗制度。 要重视全民健身志愿者资源的开发研究。在体育院校、运动队、各区县体育行政部门、行业体育协会建立全民健身志愿者指导基地,吸引学生、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体育科研人员和社会体育人才加入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行列,到2015年,全民健身志愿者达到1.5万人以上。 大力开展创建"体育彩票未成年人快乐营地"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适宜的活动场所。 五、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一)办好每年一届的全民健身大会及其系列活动。继续坚持全免报名费的方式,把全民健身大会办成群众性体育盛会,成为引领群众健身、促进市民体质提高的强大助推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