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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财政部门负责审核并排除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财政供养单位申报的机动车;负责审核车辆是否属于申领补助范围及标准;负责补助资金的筹集、分配、落实、发放和监管,填报汽车补助资金发放统计表;负责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用于联合服务窗口的设立、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相关单据印刷以及设备购置等。 商务部门负责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工作。青岛市汽车更新办公室负责《报废汽车回收证明》领取、发放;监督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及网点高污染黄标车的回收、拆解;督促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及网点做好高污染黄标车回收的服务工作;提供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及网点的经营地点,并向社会公布;审核《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补助资金,不得拖延兑付时间,严禁骗取补助资金行为的发生,否则将追回或停止拨付补助资金。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五市(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平度市、莱西市)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辖区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政策的相关规定。 (三)本办法实施后,若国家出台汽车报废更新补助政策,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补助。 (四)本办法实施后涉及的具体问题,由市环保、公安、财政、商务部门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 附件:1.汽车报废标准规定使用年限表 2.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申报表 3.青岛市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及网点 附件1: 汽车报废标准规定使用年限表
附件2: 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申报表
附件3: 青岛市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及网点 1.青岛联合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 地址:莱西市姜山镇;联系电话:84968021。 2.青岛市报废汽车回收中心 地址:四方区南昌路137号;联系电话:84819095。 3.青岛市金属回收加工厂 地址:城阳区流亭街道裕亭路67号;联系电话:66911221。 4.青岛鑫鑫旧机动车中介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即墨市南泉镇青沙路南;联系电话:82576008。 5.青岛海泽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地址:平度市香店办事处宏伟路南端路东;联系电话:83300988。 6.青岛华通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地址:胶州市扬州西路;联系电话:89290195。 7.青岛海顺废旧物资综合利用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胶南市海滨工业园海滨七路389号;联系电话:85136774。 8.青岛德鑫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地址:黄岛区武当山路37号;联系电话:869735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