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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省助残济困总会、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社会组织要积极开展爱心助残捐助活动,为残疾人事业筹集善款。实施“集善工程”、“长江新里程计划”、“轮椅助行工程”、“助学工程”、“站立工程”、“安居工程”等残疾人慈善品牌项目。加强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组织建设,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逐步加大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力度。落实企业和个人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公益性捐赠,在计算缴纳企业和个人所得税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税前扣除政策。探索建立利用财税调节手段鼓励社会力量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机制,引导社会慈善资金向残疾人群体倾斜。鼓励企事业单位增强社会责任感,为残疾人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四、《规划》的实施和监测评估 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残疾人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难点和重点,实施《规划》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地要依据《规划》制定本地残疾人事业“十二五”规划,各部门要制定配套实施方案,各地、各部门要将《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指标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部门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同步实施。要综合运用各种财税支持手段,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投入,形成财政资金、彩票公益金以及社会力量多渠道、全方位的资金投入格局,建立投入稳定增长的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保障长效机制,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要制定《规划》实施的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动态监测和跟踪问效,加强对重大服务项目和能力建设项目的评估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问题。各部门每年要向同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报告《规划》实施情况。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在“十二五”中期和期末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绩效评估和信息公开。 附件: 1.河南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主要工作目标 2.河南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主要助残服务项目 3.河南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主要能力建设项目 4.河南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执行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1 河南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主要工作目标
附件2 河南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主要助残服务项目 1.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为残疾儿童实施免费抢救性康复,建立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制度和0-6岁残疾儿童筛查、报告、转衔、早期康复教育工作机制。 2.百万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白内障患者复明救治、精神病防治康复等重点康复工程,帮助100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服务。适配50万件辅助器具。 3.阳光助学计划:为贫困残疾儿童提供学前康复教育资助。 4.十万残疾人就业工程:扶持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10万人。 5.阳光助残扶贫基地建设工程:扶持创建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带动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6.阳光家园计划:对10万人次残疾人托养服务予以补助。 7.阳光安居工程:继续使用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对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给予补助。 8.残疾人文化建设工程:在城乡社区实施“残疾人文化进社区”项目。支持市、县两级公共图书馆盲人阅览室建设和省、市两级电视台开办手语节目。扶持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 9.残疾人自强健身工程:建设一批残疾人群众体育活动示范点,为基层残疾人体育活动场所、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配置器材器械,推广适合残疾人的体育健身项目。 10.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开展志愿助残阳光行动,注册助残志愿者达到50万人,受助残疾人达到500万人次。 附件3 河南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主要能力建设项目 1.新建、扩建、改造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扶持新建应建未建的设施,对建设规模未达标的设施进行扩建,加快设施的无障碍改造。 2.专业康复机构建设:建设一批专业化的省、市级骨干残疾人康复机构。 3.示范性社区康复站建设:建设一批示范性社区康复站。 4.专业托养服务机构建设:建设一批专业化的市、县级骨干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