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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河南省“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总目标和指导原则 “十二五”时期,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等基本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为中心任务,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国家扶持、市场推动,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立足基层、面向群众”的要求,坚持“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的实践要领,促进残疾人状况改善和全面发展,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为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加快中原崛起、实现河南振兴做出积极的贡献。 (一)总目标 1.残疾人生活总体达到小康,参与和发展状况显著改善。 2.建立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基本框架,其中郑州等7个省辖市和尉氏等26个县(市、区)于2012年率先建立,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3.完善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体系,依法保障残疾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权利。 4.加强残疾人组织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残疾人事业科技应用和信息化水平。 5.系统开展残疾预防,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 6.弘扬人道主义思想,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 (二)指导原则 1.坚持以残疾人为本。将切实改善残疾人民生、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作为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创造社会财富、实现人生价值。 2.坚持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为主线。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立足省情,讲求实效,加大投入,加快发展,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3.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将残疾人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考核范围。建立稳定增长的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充分发挥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的作用,支持残联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工作,参与残疾人事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4.坚持社会化工作方式。动员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培育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 5.坚持统筹兼顾和分类指导。政策、资金、项目重点向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农村和基层倾斜,促进区域和城乡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均衡发展,增强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6.坚持解决当前问题与完善制度体系相结合。优先解决残疾人反映突出、要求迫切的实际困难。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运行机制,提高服务能力,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 三、“十二五”时期河南省残疾人事业的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一)社会保障 1.主要任务: (1)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稳定的制度性保障。 (2)城乡残疾人普遍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3)逐步扩大残疾人社会福利范围,提高社会福利水平。 2.政策措施: (1)将残疾人普遍纳入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并予以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落实并完善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的生活补助、护理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生活救助等专项社会保障政策措施。 (2)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立户的,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提高对低收入残疾人的生活救助水平。对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困难残疾人家庭和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给予临时救助。对城乡流浪乞讨生活无着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及时救助和妥善安置。贯彻落实优先解决城乡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将住房困难的城乡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基本住房保障范围。对符合城市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并优先安排实物配租廉租住房,帮助进行无障碍改造。将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残疾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逐步提高救助标准。开展残疾人康复救助,对贫困残疾人无法通过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渠道解决的康复费用予以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