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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加快家政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促进家政服务业规范化发展,充分发挥其在改善民生、扩大内需、促进就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家政服务需求,现就加快家政服务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 近年来我国家政服务业快速发展,服务企业迅速增加,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但同时也存在着便利化程度不高、规范化服务不够、品牌企业不多、服务领域不宽等问题。当前我国正处在城镇化步伐加快、居民消费结构升级、老龄化社会临近的重要阶段,对家政服务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因此,各地务必把家政服务业作为满足居民服务需求、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推进家政服务业发展,要紧密围绕服务民生、扩大消费、促进就业的宗旨,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行业发展与市场规范相结合,以建设“家政服务网络中心”为切入点,以培育家政服务企业和实施“家政服务工程”为支撑,以规范家政服务行为和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技能为重点,进一步整合家政服务资源,扩展服务内容,促进供需对接,加强服务监督,切实保障居民便利安全消费。 力争用3-5 年时间,在全国地级以上中心城市各建成一个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培育一批管理科学、运作规范、影响力较大的家政服务企业,每年培训20 万家政服务人员,初步形成布局合理、便利安全、协调联动、能够满足不同层次需求的家政服务体系;同时,加快家政服务企业规模化、连锁化步伐,推进家政服务市场化、社会化和产业化发展,稳步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质量,使行业总体水平基本适应服务市场需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求。 二、做好规划和统计工作,夯实行业发展基础 根据区域经济、产业优势和城市化发展需要,研究制订科学的家政服务业发展规划,重点抓好网络中心建设、大型企业培育和服务人员培训等方面的规划制定与落实工作。要做好家政服务业发展规划与城市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的衔接,增强家政行业规划的可操作性,不断优化网点布局。依托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建立健全家政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组织企业定期报送有关数据和信息,增强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及时反映行业发展状况,各地要逐年上报和发布行业发展报告。 三、健全有关制度、标准,进一步规范市场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家政网络中心平台,积极探索有效规范家政服务企业经营和服务行为的新途径和新模式,实现对家政服务质量的有效监管。要进一步密切网络中心与服务企业对接,努力形成统一品牌、统一号码、集中控制、分散服务的家政服务运营管理模式。要加快出台家政服务网络中心管理办法,明确管理部门、运营主体、运营流程、业务体系、制度建设等方面内容和要求。各运营单位要加快建立健全企业调配、资质认定、质量监督、教育培训等系列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家政服务标准化体系,抓紧出台《家政服务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办法和标准,细化服务内容,明确服务流程,使其在规范企业经营和服务行为方面切实发挥作用。要加快家政服务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企业信用档案和客户服务跟踪监督机制,逐步完善服务企业和服务人员信用评估体系和公示制度,加强市场日常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切实做到让广大群众消费有选择、维权有渠道、服务有保障。 四、加快网络中心建设,完善和增强服务功能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紧紧抓住家政服务网络中心这一家政服务体系的关键环节,在总结过去几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目标任务,引导和支持中心城市深入推进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建设。要加强对其它城市的工作指导,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实施主体,鼓励第三方参与运营管理,确保网络中心运营管理的公正性和公信力,防止利用网络中心优势形成市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要创新网络中心建设模式,使之真正成为便利、高效的供需对接平台,诚信、优质的企业发展平台,规范、有效的服务监督平台。已建的家政服务网络中心要进一步提档升级,优化服务资源,完善服务功能,扩展服务领域,扩大覆盖范围,推动服务内容向相关生活服务业以及购物、配送等方面拓展,增强网络中心自我发展、持续发展能力;通过向城郊、乡镇延伸服务,形成城乡一体的家政服务网络体系。未启动建设家政服务网络中心的地级城市要积极创造条件,学习借鉴已建城市的经验,加快推进网络中心建设。要按照商务部有关要求和建设规范,坚持高标准起步,广泛运用新技术,利用语音呼叫、网络、短信、传媒等多种手段,努力实现“互联网、语音网、无线网”三网融合,提高供需信息对接速度和匹配质量,真正建设成全方位、全天候、快捷化服务的高质量的家政服务网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