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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机制。按照“统一领导,统筹安排、部门协作、各负其责、企业主体、多措并举、社会知晓、共同参与”的推进工作机制,市商标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商标战略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分类指导、资源整合、舆论宣传、效能监督、考核奖励等工作。各级政府和各相关行业经济主管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配套组织机构,加强对商标战略实施工作的指导。 (二)健全商标发展目标考核机制。市政府将商标发展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目标考核体系,在年度实施商标战略工作意见中明确各地、各部门商标工作目标任务。市商标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认真实施商标战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年度总体商标发展目标(见附件),制定实施工作方案,逐级逐层分解落实,并列入年终考核内容。 (三)建立人才引进培训机制和政策激励机制。各级政府、各部门、各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商标人才的培养与引进,要着手与高等院校联手合作,立足于我市商标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能和高校的科研力量,筹备组建专业性品牌战略机构,为建设“商标大市”提供理论和战略性指导平台,为市委、市政府实施商标战略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同时,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地、各部门除了要将国家及省、市政府已经出台的奖励扶持政策不折不扣地兑现以外,各市(县)、区和相关部门还要结合各自实际,加大对实施商标战略工作的投入力度,制订相应的配套扶持政策,将各项激励措施落到实处。 (四)发挥企业在实施商标战略中的主体作用。强化企业商标基础管理,设立商标管理机构,配备商标管理人员,健全和完善企业商标管理制度。根据企业自身发展需要,有针对性地制订实施商标战略长远规划和企业商标管理工作规范。加快建立企业信用体系,充分发挥商标在凝聚产品质量、经营管理、市场营销、企业信用和技术创新等综合竞争能力中的载体作用。积极扶持创意水平高,市场运作能力强的龙头广告企业主动对接企业实施商标战略,集中进行群体性、专题特色性广告宣传,通过商标文化形象的策划与传播,打造企业的商标文化。 (五)扩大国内外交流,拓展对外合作机制。支持无锡市商标协会等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管理和服务工作。依托商标协会的职能,加强商标交流与合作,重点推动我市和周边地区在知识产权执法、人才培养、中介服务、信息交流、市场贸易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在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培训、研究等方面开展学术交流与研讨。加强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商标交流与合作,为我市外向型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附件: 无锡市“十二五”期间实施商标战略目标任务分解表
注:驰名商标新增数一栏是指国家工商总局行政认定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