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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建立健全“菜篮子”产品市场流通体系 加大“菜篮子”产品市场体系规划和建设力度,完善五级网络体系,促进“菜篮子”产品顺利销售。根据蔬菜生产基地布局,合理规划建设产地批发市场,完善批发市场的道路、质量安全检测、电子统一结算、冷藏保鲜、加工配送和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建立健全覆盖蔬菜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供求、成本及价格监测和预警体系,拓展信息发布渠道,引导蔬菜生产者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继续清理整顿农贸市场收费项目,规范摊位费的收取形式。鼓励支持流通企业和生产基地实行“农超对接”、“农企对接”、“场地对接”、“场企对接”等多种形式的合作,努力降低流通费用。 (四)强化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蔬菜新品种的选育、引进和试验、示范、推广工作,依托科研院校、技术推广部门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组织实施“引种工程”和“菜篮子”产品重大科技项目。加强市、区县、乡镇、基地四级技术服务队伍建设,健全蔬菜技术推广机构,充实技术推广机构力量,保证技术推广工作经费。对技术推广单位根据业务需要,从大专院校招录的毕业生,人事、编制部门要优先列入人才引进计划,为蔬菜产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技术保障。加大菜农技术培训力度,加强国内外技术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提高我市蔬菜生产技术水平。充分发挥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作用,加强“菜篮子”产品新品种、新技术综合展示基地建设,集成创新展示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全面提高蔬菜生产效益。 (五)提高菜农组织化水平 积极稳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菜篮子”产业之间的全覆盖。继续完善阎良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区建设,推进灞桥、临潼、户县市级示范区建设,创建市级龙头专业合作社,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平台,推进农业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应用,提高农产品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水平,扩大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菜篮子”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强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政扶持力度,每年重点扶持一批市级龙头合作社和示范合作社,进一步提高蔬菜生产组织化水平。 (六)健全“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体系 推行市场准入五项制度,帮助、指导大型连锁超市建立自检室,把市场准入五项制度逐步推进到农贸市场,实现市区农贸市场监测全覆盖。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进一步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加强区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建设,争取全部通过国家资质认可和计量认证。积极实施农业标准化,建立一支强有力的农业标准化推广队伍,加大蔬菜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力度,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严格实行蔬菜产地准出制度,建立较为完善的生产档案管理、产品追溯编码制度,实现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网络化。按照“政府负总责、三级(县、乡、村)有机构、监管到村组、监测全覆盖”的要求,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四、强化制度建设,切实增加投入 (一)进一步强化“菜篮子”市(区县)长负责制 切实加强市政府“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职能,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规划,协调解决“菜篮子”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委员会。实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下的区县长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加强对“菜篮子”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菜篮子”市(区县)长负责制的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生产、流通各环节的综合考核,将菜地和种植保有数量、重要蔬菜产品自给率、蔬菜价格异常波动、蔬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等重要指标进行量化,作为负责制的内容,分解落实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有关区县以及乡镇、村组,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以市政府名义予以表彰奖励。蔬菜主产区县也要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考核内容,确保“菜篮子”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各区县政府要将“菜篮子”工程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市财政从2011年起建立“菜篮子”工程专项资金,每年安排“菜篮子”工程专项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并根据新增财力情况逐年增加。“十二五”期间市级投资总量不少于3亿元,重点用于生产基地和服务体系建设。各涉农区县政府要在认真落实百万亩设施蔬菜工程建设配套资金的基础上,每年安排不少于100万元的专项资金,重点用于蔬菜生产技术推广和菜农培训工作。加快《西安市蔬菜基地管理条例》和《西安市新菜田开发建设基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修订工作,提高新菜田开发建设基金的征收标准。市农委要抓紧开展新一轮菜田普查建档工作,促进蔬菜生产基地的建设和保护。积极落实各级政府在蔬菜生产、流通环节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的扶持性优惠价格政策。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进入生产基地建设“菜园子”,吸引社会资金参与“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等基础设施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