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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西安市政府
【发文字号】 市政发[2011]61号
【颁布时间】 2011-08-09
【实施时间】 2011-08-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434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

[接上页]
(三)建立健全风险应对机制

  建立“菜篮子”产品生产和供应平衡调节机制,完善信息采集、发布和预警机制,引导“菜篮子”产品合理生产,避免总量供求失衡和价格大幅波动。探索建立蔬菜重点品种和关键技术应用补贴制度,提高重点品种的自给能力。加快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重点加强产地蔬菜预冷设施、批发市场冷藏设施建设,推广节能环保的冷链运输车辆及相关配套设备。出现局部性供过于求时,支持批发市场、龙头企业等入市收购,异地运销;局部供不应求时,支持流通企业跨区域调运并促进生产恢复。完善地方“菜篮子”产品储备体系,增加耐储蔬菜2万吨,统筹产销平衡,维护市场稳定。加快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扩大设施农业政策性保险覆盖范围。

  (四)强化部门合作

  “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有关工作。农业部门重点做好生产基地建设和技术服务工作;商贸部门要加强市场体系建设、落实重点产品储备和市场流通的指导服务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菜篮子”工程建设资金的落实及使用监管;交通部门要确保“绿色通道”的畅通;物价部门要做好蔬菜价格监测及监管工作,及时严肃查处捏造、散布虚假价格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蔬菜市场价格秩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蔬菜生产基地保护,加大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征收力度;电力部门要对蔬菜生产用电执行农业用电政策;其它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共同做好“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各项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西安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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