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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工作步骤 评优活动按初评、复评、总评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初评(2011年9月-2011年12月) 1.初评组织 初评以学校为单位进行。各学校要成立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动员、广泛发动,积极开展教学法改革交流和评优活动。要发挥教科研等机构在教学改革和创新过程中的作用,通过交流评优活动提高教师教学水平。 学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学校开展评优活动的领导和组织,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初评工作顺利进行。对符合获奖条件的教师和学校给予表彰奖励,并按规定名额择优推荐初评获奖教师参加市级复评。其中推荐两人或两人以上参加复评的,专业课教师的比例应不少于50%。综合高中的文化课教师不参加复评。 2.初评办法 学校初评由参赛教师按本人学期授课计划自行申报。在授课计划规定的授课时间内,通过说课、听课、评课的方式进行。说课,由教师本人简述参赛课的教学目标、教学过程与方法设计,以及教学改革创新要点等;听课,由校评审组和相关学科、相关专业的教师共同参与;评课,采用集体评议、填写课堂教学评价表的办法进行。 评优活动不能影响学校正常教学,不能搞排练,不得弄虚作假。要坚持按照参赛教师的学期授课计划,在其任教的班级中随堂听课,以反映参赛课的真实性。 3.初评材料上报 初评结束后,学校经主管部门同意,从初评获奖教师中择优向市总评委报送参加复评教师名单,名额控制在学校参加初评教师总数(专任教师)的5%以内,并于2011年12月29日、30日两天内将有关材料和复评推荐名单报送市教委教学研究室。 报送材料包括: (1)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第六届教师教学法改革交流评优活动学校初评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1)。 (2)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第六届教师教学法改革交流评优活动学校初评教师名单(附件2)。 (3)学校初评教师的说课材料和参赛课教案。 (4)参加复评教师的个人材料,包括: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第六届教师教学法改革交流评优活动复评参赛教师推荐表(附件3);复评教师参赛课教案、说课材料以及反映教学法研究和实践的有关论文。 申请参加市优秀组织奖评选的单位须提出市优秀组织奖参评申请,报送评优活动的总结材料。总结材料要求客观反映学校开展评优活动的真实情况,做到思路清晰,数据翔实,能用具体案例说明取得的成效。 要求以上所有材料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每所学校的所有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xx学校评优材料),“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第六届教师教学法改革交流评优活动复评参赛教师推荐表”(附件3)和各校评优活动总结材料还须以书面形式上报市教委教学研究室。 (二)复评(2012年2月-6月) 1.复评组织 根据学校主管部门推荐参加复评教师的学科、专业情况,成立相应学科、专业评审组,具体实施复评工作。各学科、专业评审组通过随堂听课及审阅相关资料(教案、教学说明、课件等)进行评选,提出获奖建议。 2.复评办法 各学科、专业评审组根据参赛教师授课计划,与参赛教师确定复评课题(不能与初评课重复),按学期授课计划排定的时间到参赛教师所在学校随堂听课、评课,具体办法与初评相同。 复评参赛课要求学校统一安排全程录像,及时制作片头,并刻录光盘(存储格式为wav、mp3或流式音频格式)。上课结束后,授课教师将有关说课材料、教案(文本材料和电子材料各一份)当天交给学科、专业评审组,并于次日将教学光盘送市教委教学研究室(双休日顺延)。 (三)总评(2012年7月-10月) 总评委根据各学科、专业评审组意见,通过观看录像、审阅教案及相关材料,评定教师获奖等第,同时评出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 评优工作联系人:市教委职教处宋磊,联系电话:23116718;市教委教学研究室陆勤超,联系电话: 62179031,13918845542,地址:陕西北路500号4号楼210室,报送材料电子信箱:jiaoxuefapingyou6@hotmail.com。 附件:1.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第六届教师教学法改革交流评优活动学校初评工作情况汇总表 2.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第六届教师教学法改革交流评优活动初评教师名单 3.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第六届教师教学法改革交流评优活动复评参赛教师推荐表 4.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第六届教师教学法改革交流评优活动课堂教学评价基本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