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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办发[2011]120号
【颁布时间】 2011-07-15
【实施时间】 2011-07-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451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宁夏西海固地区农村小学生免费午餐工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物价部门负责免费午餐食品价格的监测和预测分析工作,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收集、汇总、分析免费午餐食品原料价格信息,组织对免费午餐食品原料价格的监督检查和供餐单位生产成本调查,为制定免费午餐补助标准及配餐标准提供依据;负责研究制定免费午餐实施及流通环节收费的减免政策,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宣传部门负责免费午餐工程的宣传报道工作,注重舆情分析,注重总结经验,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

  (三)创新运行模式。免费午餐的提供可根据各地各校实际,采取学校食堂供餐、企业配送和农户定点托餐等多种方式进行。试点市、县(区)可在符合条件的企业中招标确定免费午餐配送企业,由中标企业按套(快)餐形式配送,对确实无法实施免费午餐配送的偏远地区学校和教学点,可采取农户定点托餐制,具体配送和托餐办法由各县(区)确定。各地可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探索建立其他符合学校实际的供餐方式。

  试点市、县(区)政府应加大实施范围内学校食堂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力度,使学校基本具备提供免费午餐的硬件条件;切实解决学校食堂工作人员配备和工资问题,保障学校聘用合格的从业人员。为推进工作开展,自治区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优先支持各地利用闲置和富余校舍改扩建食堂。

  (四)强化资金监管。免费午餐工程资金统一纳入财政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财政部门要制定免费午餐工程资金管理办法,确保经费全部用于学生在校午餐,决不允许以金代物,也不得将经费直接发放给学生家长。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截留、滞留、挤占和挪用。教育部门要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学校实行免费午餐工程经费账目公示制度,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五)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各级食品药监部门要会同教育、农牧、卫生等部门与学校、供餐企业和托餐农户签订免费午餐食品安全责任书,并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餐具消毒、设备清洁等环节监督管理。建立食品留样监测制度,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坚持食堂从业人员体检制度,确保健康安全。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建立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坚决防止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保证学生健康安全和教学秩序稳定。

  (六)落实减免政策。各地政府应研究制定免费午餐工程实施及流通各环节有关收费减免优惠政策,努力降低学校食堂、供餐企业成本。学校要从公用经费中安排专门资金用于保障和补助学校食堂水、电、煤等支出,努力降低食堂运行成本,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改善学生营养上,最大限度发挥工程资金使用效益。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实施免费午餐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宁夏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重大举措,事关民族地区人才培养,事关我区教育事业发展大计。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抓好免费午餐工程试点工作。

  (二)分片包干,落实责任。免费午餐工程实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片包干责任制度,由自治区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各成员单位一名副厅级干部负责,在每个试点县(区)设一个监督检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免费午餐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及时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和责任分工,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指导,研究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加快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三)公开透明,加强监督。免费午餐工程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各地各学校要不断完善公示制度,设立公示牌,公布供餐企业名单,定期公布专项资金收支情况以及食品采购价格等相关信息,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学校要成立由校领导、教师和家长共同参与的监督委员会,对学校食堂、供餐单位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增加学生营养上。各地政府和教育部门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意见箱等方式,保证公众意见反馈渠道畅通,真正把免费午餐工程打造成民心工程、阳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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