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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昌市政府
【发文字号】 洪府厅发[2010]108号
【颁布时间】 2010-05-31
【实施时间】 2010-05-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495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围绕“四个基础”,对照社区、农村消防工作标准,开展达标创建活动。2010年、2011年、2012年,全市社区和乡镇消防建设达标率分别达到50%、80%、100%,村庄消防建设达标率分别达到10%、30%、60%。

  

  (四)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实现消防监督管理机制大完善

  

  1、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要建立消防、治安、内保、警务督察及公安派出所“多警联勤”的消防执法机制,形成整治火灾隐患合力。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主动分析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针对突出问题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把火灾隐患消除在火灾发生之前。2010年,全力做好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和中博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集中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合用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为重点,以建筑消防设施、消防产品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2011年,开展公众聚集场所、合用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力做好七城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2、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大力加强消防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切实做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运行、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深化警务公开,向社会公开消防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依据、程序、进度、结果,增强执法透明度。加强执法中的廉政建设,集中整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消防执法的公信力和满意度。配齐消防监督检查装备,提高消防监督检查技术含量。推动公安派出所认真履行消防监管职能。

  

  3、提高消防宣传教育水平。要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精心组织主题消防宣传和“119”消防日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社会传媒资源开展消防宣传,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识。在主流媒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和逃生自救能力普及活动。各县(区)、新区(开发区)要设立不少于3块显著的大型固定消防宣传牌。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党校”,2010年、2011年,各县区注册成为中国消防志愿者人数分别达到本地区常住适龄人口数量的2%、3%。全面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纳入科普、普法、就业教育和中小学生教学内容。充分发挥消防博物馆、防灾馆、消防站等教育基地作用,加大社会消防宣传力度。建设互联网公共消防服务平台,向社会发布火灾预警信息,开展网络消防宣传教育和在线消防咨询。

  

  4、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要针对新时期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和模式。依托创业服务年活动的开展,深化消防爱民实践活动。创建消防专业技术人才库,成立技术服务队。鼓励试行消防安全检查师制度,为社会单位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加强新型产业消防管理,不断深化监督执法勤务改革。积极培育和规范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社会消防中介组织。全面推行消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落实资格认证制度。

  

  五、工作步骤

  

  (一)2010年强基创新

  

  对全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进行动员部署;开展试点工作:分别在东湖区开展提高监督“四个水平”建设试点工作,在西湖区开展全面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试点工作,在青山湖区开展公安分局、派出所消防管理方面建设试点工作,在新建县开展落实政府“四项责任”和乡镇、农村“四个基础”建设试点工作,在南昌大学、嘉莱特和平酒店、财富广场等单位开展提高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试点工作;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达标活动;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为重点,以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建设公共消防服务平台,向社会发布火灾信息,开展网络消防宣传教育和在线消防咨询;完成年度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任务。

  

  (二)2011年攻坚创优

  

  编制出台《南昌市“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以试点单位经验为基础,推进全市构筑 “防火墙”工程;继续加大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力度;开展公众聚集场所、合用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力做好南昌第七届城市运动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在全市所有重点单位中推广社会单位标准化管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消防工作专门机构正常开展工作;各行政村、城市社区落实消防安全专(兼)管理人员;加大警务公开力度,集中整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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