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jgj48-88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 jgj50-2001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gb/t1000 1 公共信息标志用图形符号 gb15630-1995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t17217-1998 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3.1 商业街(commercial street): 商业街是指能够满足人们商业的综合性、专业性和社会性需要,由多数量的商业及服务设施按规律组成,以带状街道建筑形态为主体呈网状辐射,统一管理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区域性商业集群。 4 商业街设置 4.1 商业街环境要求 4.1.1 选址要求 4.1.1.1商业街选址应符合本城市和地区的城市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要求。 4.1.1.2交通便利,辐射范围广。 4.1.1.3邻近道路可负担该区域车流量时,可设计为步行街。 4.1.1.4在商业街安全范围内不应有生产或存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 4.1.2 商业街内一般环境 4.1.2.1 以带状街道建筑形态为主体,商业街的长度一般以300-800米为宜。商业街可按街内设施和人流量确定其宽度,商业街的宽度一般在20米至30米。 4.1.2.2 道路的地面应坚固、平整、清洁、防滑。 4.1.2.3 商业设施建筑应符合jgj48-88的要求。 4.1.2.4 建筑风格、景观设计、户外广告、公共设施设置应确保商业街环境的总体特色和风貌。 4.1.2.5 环境应整洁、卫生,绿化的种植及养护应符合当地绿化主管部门的规划设计和要求。 4.1.2.6 各种标识应设置齐全,符合gb/t1000 1的规定。 4.1.2.7 有条件的商业街应设有专用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停车场面积应视商业街规模而定。若是步行商业街,则机动车禁行或限时段通行,且商业街周边应设置停车场。 4.2 设备设施要求 4.2.1 应有良好的照明、排水等设施,消防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4.2.2 应设有公厕,公厕的数量、面积、条件应与商业街面积、条件相匹配。公厕应符合gb/t17217的要求。 4.2.3 应有垃圾分类回收及简易处理设施。 4.2.4 应配置无障碍设施并应符合jgj50的规定。 人行道在交叉路口、广场路口、人行横道、地下通道等路口应设缘石坡道。人行道、人行横道、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及主要公交车站应设盲道。在商业街的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应设轮椅坡道和安全梯道,在坡道和梯道的两侧应设扶手。 在城市广场、步行商业街、人行天桥、人行地道等无障碍设施的位置,应设国际通用无障碍标志牌,其大小与其观看的大小相匹配,规格为0.10m*0.10m 至0.40m*0.40m。商业建筑的入口宜设无障碍入口。 4.2.5夜景灯光应当符合街景规划,与商业街的总体环境、格调相协调,同时应当符合当地有关节能的要求。 4.2.6店外所有凸出招牌、广告、标志均应安全牢固并保证功能良好。商店门窗、牌匾、招牌、橱窗、广告、标志、店外照明和临街外墙的装修应与商业街总体风格保持协调。 5 安全 5.1 消防 5.1.1商业街内建筑应符合jgj48-88的要求。 5.1.2商业街内应设有消防通道,有各种明显规范的消防标志,并符合gb15630的要求。 5.1.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商业街内应配备消防设施,经消防主管部门检验合格。 5.1.4商业街内应设立消防组织,有火灾应急预案,确保有效运转。 5.1.5易燃性、易爆性商品实物不得在商业街内展示。 5.2 安全 5.2.1商业街应建立健全保安防范组织,商业街应设有治安值班室。保安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要求保安员具有职业素质,熟悉保安法律、消防、危险物品管理和安全技术防范等知识,了解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方法,能有效地执行保安守护、巡逻等业务。 5.2.2商业街管理机构应建立治安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检查和监督制度,并配合公安部门作好治安、消防、交通管理工作。商业街应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制度,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保证迅速启动。 5.2.3商业街有标志明显的紧急疏散撤离通道、安全出口、应急照明设施等。 根据商业街的实际情况设计安装安全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