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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开展典型培育。按照“建首善、创一流”的要求,探索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经验和规律,深入挖掘基层实践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全国知名度的示范典型。要将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与党的建设紧密结合,与社区建设紧密结合,加大宣传力度,表彰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确保首都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全面加强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重大意义,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强化保障、落实责任,努力形成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民政部门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大力支持的工作机制,形成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整体合力。各区县要依据本意见的精神,结合实际制定贯彻意见和具体措施。市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市民政局要加强对本意见贯彻实施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