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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大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力度,提高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根据《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精神,结合四川实际,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是城乡管理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近年来,随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不断深化,全省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日趋完善,处理能力不断提高,人居和发展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但也还存在城乡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工作力度尚需加大、收运和处理能力不足、运行监管和政策支持亟待加强等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进一步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把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摆在更加突出的工作位置,密切联系本地、本部门实际,分析现状,查找问题,增添措施,扎实工作,为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联动发展,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创造更加良好的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 二、明确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目标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握“全民动员、科学引导,综合利用、变废为宝,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基本原则,扎实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确保实现以下目标: 到2015年,全省设市城市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成都市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农村基本建成“户集、村收、乡(镇)运输、县(市)处理”或“适当集中、区域共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体系。各市(州)及所辖县(市、区)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都市、攀枝花市、绵阳市、广元市、遂宁市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成都市、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达州市、资阳市13个城市初步实现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成都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达到50%,其他设区城市达到30%。建立完善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监管体制机制。 到2030年,全省城乡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全面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环卫服务覆盖全省城乡。 三、落实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措施 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应统筹把握分类收集和转运、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监管等重要环节,落实收运和处理过程中的污染控制,着力构建“城乡统筹、技术合理、能力充足、环保达标”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一)扎实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1.积极促进源头减量。通过使用清洁能源,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全省城镇燃气管网已覆盖的城镇,应努力提高城镇燃气普及率;攀枝花市、凉山州等日照丰富的地区应大力发展太阳能;农村应积极发展沼气。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治理产品过度包装和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有关规定,防止过度包装,减少包装废弃物产生。鼓励净菜上市,减少厨余垃圾量。在宾馆和餐饮等服务行业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 2.全面推进垃圾分类。根据当地生活垃圾特性、处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科学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办法,明确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动员社区、家庭积极参与,努力实现垃圾分类的发展目标。重点推进废弃含汞荧光灯、废温度计、废电池等有害垃圾单独收运和处理工作。鼓励居民分开盛放和投放厨余垃圾,逐步建立有机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实现厨余垃圾单独收集;进一步加强餐饮业和单位餐厨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建立餐厨垃圾排放登记制度。 3.大力加强资源利用。整合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推动升级改造并形成体系;加快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和再生资源利用基地建设,大力推进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稳步推行焚烧发电、垃圾填埋气体发电、生物处理等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方式,加强生物能源回收利用工作。组织开展城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试点,统筹餐厨垃圾、园林垃圾、粪便等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确保工业油脂、生物柴油、肥料等资源化利用产品的质量和使用安全。已列入全国“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的成都市,要抓紧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已批复的工作方案;2015年要初步实现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13个设区城市,要稳步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