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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交通运输部
【发文字号】 交公路发[2011]400号
【颁布时间】 2011-08-01
【实施时间】 2011-08-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511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交通运输部关于西部沙漠戈壁与草原地区高速公路建设执行技术标准的若干意见

[接上页]
(二)采用分幅修建的项目,前期通车的一幅应按双车道对向行驶公路进行管理,最高时速不应超过80公里/小时。

  (三)加强对横向分期修建公路的路侧管理,除预留的互通式立交位置处外,其他路段不得设置平面交叉。

  (四)利用现有桥涵结构物,应加大检测和日常巡查频率,加强养护和病害处理,保证运营安全。

  (五)加强对司乘人员交通安全、交通法规方面的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加强特殊地区驾驶环境和路况条件宣传,提高司乘人员和公路周边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安全事故。

  高速公路建设是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手段,各有关地区交通建设主管部门在进行高速公路建设时,要真正贯彻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指导思想,从提高公路行业技术水平入手,切实保障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和施工质量,使高速公路建设符合特殊地区的实际情况,并满足这些地区的交通运输发展需求,为引导生产力合理布局、促进国土均衡开发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二0一一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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