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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妇字[2011]26号
【颁布时间】 2011-08-12
【实施时间】 2011-08-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511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全国妇联、全国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国窗口单位、服务行业深入开展“服务创一流、巾帼展风采”活动的通知

[接上页]
(三)加大宣传,表彰先进。综合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等主流媒体以及互联网、远程教育网络等现代手段,深入宣传“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刻内涵和时代意义,广泛调动女职工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运用妇联组织、行业单位的报刊、网站及宣传橱窗等阵地,公开活动计划,发布活动信息,宣传活动成果,反映群众意见,提高活动知晓度,使“服务创一流、巾帼展风采”成为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广大女职工的思想共识和自觉行动。

  请各地、各行业及其窗口单位及时报送活动方案和简报,及时总结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好典型、好经验和好做法。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申报评选、监督检查和宣传表彰工作的重要依据。全国妇联、全国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将适时表彰一批业绩突出、作风精良、行业评议高、群众反响好的优秀岗组和先进个人。

  

  联系人:马越男 洪春慧

  联系电话:010-65103206、65103205

  65103561(传真)

  电子邮箱:chsh8278@sinacom

  

  
全国妇联

  全国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

  201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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