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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要抓紧抓好工程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的消除,首先要考虑搬迁避让的可行性,对难以实施搬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地要制定规划,分期分步实施工程治理,每年消除一批。对市区、城关和小城镇内的地灾点要列入每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争取在3年左右基本消除隐患。学校周边的地灾隐患要纳入校安工程一并施工,抓好治理。各地要抓紧抓好已立项治理的项目工程施工。永泰县要加快推进旗山小区后山特大地质灾害险情的治理工程,不足资金参照中央和省里的补助情况,市里予以配套补助。治理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要严格按照工程管理各项规定,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做到治理一处,保障一方。 六、要切实保障资金投入。市级财政每年按实际需要适当安排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用于地灾隐患点的勘查监测、搬迁避让、工程治理和应急处置,保障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和预警预报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与运行等的防灾事业性建设资金要求,支持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科普宣教和培训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将地质灾害防治费用纳入财政保障范围,根据本地实际,增加安排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财政投入。同时,要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专款专用。 七、要大力加强宣传培训。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国务院《决定》的宣传培训工作。要广泛开展地质灾害识灾防灾、灾情报告、避险自救等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全社会预防地质灾害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今年市、县、乡三级领导干部进行了换届,各地各部门负责同志的岗位和分工调整较大,要把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干部轮岗培训内容,使新接手的领导同志尽快熟悉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全面掌握本地区地质灾害情况和防灾任务,切实增强灾害防治及抢险救援指挥能力。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业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加强对群测群防等人员的防灾知识技能培训,不断增强其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的应急能力。 八、要加强防灾值班值守。当前我市已进入主汛期,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政府分管领导、地灾防治人员、村级协管员、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要在岗在位。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点的责任人、群测群防员要开展经常性巡回检查,加强“汛前排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严密监测监控,一旦发现险情要迅速报告,及时处置。乡镇(街道)、村居要在第一时间迅速组织群众转移避险。要保证指挥处置管道通畅,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随时应对突发事件。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