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淄博市政府
【发文字号】 淄政办字[2011]102号
【颁布时间】 2011-08-17
【实施时间】 2011-08-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519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开展第八个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接上页]
五、深入开展老年文体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各级各部门要本着热烈、简朴、注重实效的原则,根据老年人的需要,广泛组织开展健康向上、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老年文体活动、庆祝活动,活跃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要组织老人节庆祝大会、座谈会、茶话会等活动,广泛征求老年人对经济社会建设和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各级各部门对老年人自发组织的文体活动要及时给予指导和支持,积极推动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的创新发展。老人节期间,市里将举办庆祝老人节文艺晚会、中老年人民间艺术作品展、老年人摄影大赛等活动,各级各部门也要因地制宜地开展老年才艺展示、老年文化周、文艺汇演、联欢晚会、歌咏比赛、趣味运动会等文体活动,热烈庆祝我市第25个老人节。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敬老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协调推进,注重实效。要突出活动主题,立足服务宗旨,创新活动载体,紧紧围绕满足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开展活动。要坚持贴近实际,突出自身特色,注意倾听老年人的心声,注重为老年人解决实际问题,做到开展敬老月活动与欢庆国庆相结合,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与为老年人排忧解难相结合,与完善惠老助老长效机制相结合,与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相结合,切实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谋福祉,进一步推动全市老龄事业健康发展。要广泛组织动员社会各界从自身做起,从身边事情做起,力所能及地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让广大老年人更好地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建设。

  各级各部门要将敬老月活动开展情况于10月12日前书面报市老龄办(联系电话:2151199)。

  

  附件:尊老敬老宣传口号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

  
尊老敬老宣传口号

  


  1.人人献爱心温暖助老人

  2.关爱老人手牵手共享和谐心连心

  3.倡领尊老敬老之风唱响时代和谐之音

  4.只有孝敬自己的父母才能得到社会的尊重

  5.百行德为首万事孝为先

  6.增一份孝心添一份和谐

  7.用真情传递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

  8.敬老乃社会公德养老乃人生本份

  9.真心爱老是公德真诚助老是道德孝敬长辈是美德

  10.心系老人情暖万家

  11.尊老敬老功在千秋营造和谐造福万代

  12.聚百姓之力汇万众之智做敬老工作

  13.尊老敬老你我他和谐传遍千万家

  14.倡导敬老之风促进社会文明

  15.尊老敬老有你我的一份责任

  16.人间百善孝为先尊老敬老爱先行

  17.孝敬始于心关爱践于行

  18.一城文明风满目敬老情

  19.一举一动建和谐淄博一言一语聚敬老真情

  20.人人争当爱心使者个个甘做敬老模范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