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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省属重点企业: 《甘肃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甘肃省安全生产 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按照2011年省安委会第三次全体会议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道路交通、煤矿、尾矿库和建筑领域为重点,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全面、系统、彻底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认真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省政府成立甘肃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的相关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有序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排查整治范围 全面排查安全管理制度、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及生产经营单位设施设备、工艺系统、基础设施、作业环境、现场管理、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 四、主要任务 (一)交通运输领域。继续加大道路交通“五整顿”(驾驶员队伍、路面行车秩序、交通运输企业、机动车生产改装企业、危险路段整顿)、“三加强”(加强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执法检查)工作力度,从严整治超载、超限、超速和酒后、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桥梁、隧道的技术状况、应急预案、监控设施、养护管理情况。对铁路运输线路、车辆、设备、信号、供电、现场管理进行全方位排查,深入开展打击危害铁路运输安全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定期检查全省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情况。 (二)煤矿领域。强化以煤矿瓦斯防治为重点的“一通三防”(矿井机械通风、防水、防火、防采空区地表塌陷)措施,认真排查治理煤矿瓦斯和水患、火灾隐患;继续推进矿山企业整顿关闭、兼并重组和整合技改;深入开展地下矿山通风和防治水、露天矿山采场高陡边坡专项整治。 (三)非煤矿山领域。当前正值汛期,要重点检查尾矿库坝体是否稳固,特别是存在山体滑坡、泥石流、洪灾等自然灾害隐患及可能导致溃坝的尾矿库防洪设施和防范措施是否到位。要按照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原则,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尾矿库实施挂牌督办。要切实加强中央和省上安排治理尾矿库的监督指导,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强化奖惩措施,严格按标准和方案实施,确保治理工作按期完成。 (四)工业领域。深入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个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继续抓好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工作;继续推进烟花爆竹和礼花弹生产经营企业转包、分包专项治理。冶金行业要继续抓好煤气等重点生产环节的专项治理工作,以交叉作业、检修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等为重点,深入排查和治理隐患。 (五)建筑领域。要加强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密切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要从招标阶段就考虑后期管理问题,合理划分标段,杜绝非法转包。要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认真排查治理起重机、吊罐、脚手架和桥梁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要以高层建筑、“三合一”(住宿、生产、储存)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防范火灾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整治。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强化安全意识。 五、方法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8月16日-8月19日)。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省安委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及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的动员部署工作,及时成立领导机构,抓紧制定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重点,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安排部署到位、责任分工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